紀念4月7日言論自由日 賴揆宣示保障言論自由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3)日出席「言論自由新時代的挑戰—政府角色之省思研討會」時表示,林全前院長於105年12月宣布4月7日為台灣「言論自由日」,是為向鄭南榕先生及許多為言論自由犧牲奉獻的先賢表示敬意,希望國人珍惜得來不易的成果,並藉此宣示政府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將會與時俱進,並帶來新的價值。

賴院長表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名單也將於近期送立法院審查,期待藉著促轉會的成立,落實轉型正義,避免政府再犯過去的錯誤,保護台灣人民言論自由。

賴院長指出,此外「原住民語言發展法」與「客家基本法」均已於立法院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也在審議當中,這些都是政府為讓台灣人能自由地以自己的語言表達意見所做的努力。

賴院長表示,面對言論自由,不同時代的政府扮演不一樣的角色。過去戒嚴時期,政府管制言論自由,但在民主時代,政府應轉為言論自由的推手。過去有黨禁及報禁,出版品、電影及歌曲須經審查,民眾不僅無結社遊行的自由,語言自由也受限制。77年12月《自由時代週刊》因刊登「台灣共和國憲法草案」,主張台灣獨立,被當時政府認為是分裂國土、叛亂,創辦人鄭南榕先生為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而拒絕被逮捕,並自焚殉道,令人不捨。

賴院長指出,鄭南榕先生的犧牲,喚起社會對言論自由的重視與支持,近幾年更因為大家的努力,已有相當進步。例如今(107)年1月「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針對國際自由度調查,台灣仍獲評為自由國家,獲得93分,高於去(106)年的91分及前(105)年的89分;另外,「無國界記者組織(Reporters Without Borders)」去年也將台灣言論自由程度評為亞洲第一名,較前年進步6名,這都是國人共同打拚的結果。

賴院長表示,本日研討會中「網路資訊發達對言論及隱私等人權之影響」、「商業及政治力量對表意自由之影響」及「數位機會造成資訊接收及發言權受限」等三個項目,都非常重要。期待經由政府同仁、社會賢達、專家學者與民眾充分討論,提出好的對策,讓政府參考推動,使言論保障更進一步。

針對數位機會對發言權的影響,賴院長表示,行政院為縮短城鄉差距,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的「數位建設」編列預算投入4年461億,希望到2020年時,全國兆位元(Gbps)級寬頻涵蓋率可達到90%。

最後,賴院長代表行政院,向鄭南榕先生以及過去幾十年來,為言論自由打拚的每一位前輩表達最大謝意及敬意,也強調言論自由為普世價值,政府將努力推動言論自由並予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