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 年 8 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05 年 8 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 凱基銀行、元大銀行、彰化銀行、臺灣土地銀行及星展(台灣)銀行透過網路銀行、行動網路銀行及傳真等電子化方式辦理外匯業務。
二、 凱基證券及永豐金證券擔任於臺灣證券交易所掛牌之外幣(含人民幣)計價指數股票型基金(簡稱外幣 ETF)之流動量提供者。
三、 元大期貨接受境外華僑及外國人委任從事外幣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
四、 霸菱證券投資顧問公司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五、 大眾銀行(汐止分行、豐原分行、鹽埕分行及大里分行)及中國信託銀行(惠中分行及黎明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辦理外匯業務,截至 105 年 8 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 3,419 家,其中本國銀行 3,379 家(包括總行 39 家,分行 3,340 家),陸商銀行 3家,外商銀行 37 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