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8(九月刊)擺脫落伍的主從架構

中央放權 讓地方獨當一面

最近,台灣地方爭權搶錢的煙硝戰愈來愈濃烈;只是,雖然地方首長氣勢如虹,但基於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地方靠統籌分配財源,猶如被套上緊箍咒,讓地方有志難伸。

目前坐上在位子上的六都首長,個個具有政治明星架勢。尤其是新政府推出創新產業五加二政策,策略性地連結地方發展;在此大計畫架構下,六都幾乎個個有獎,這使得向來欠缺產業亮點的地方發展,找到了定位。

創新產業 六都個個有獎

在新政府的創新產業五加二的結構中,生醫橫跨台北市、新北市,亞洲矽谷落腳桃園,精密機械座落於台中,綠能產業將紮根台南,國防工業則分居於台中、高雄,另在循環經濟中扮演要角的新材料,則與高雄未來轉型息息相關,具有重工業基礎的港都,得靠循環經濟解決污染問題。

由此看來,新政府的產業發展,與地方緊緊相連。而在民國106年總預算中,創新產業五加二,編列了325億元,中央與地方如何有效執行這筆預算,值得密切觀察。

雖然,新政府在帶動地方產業發展上,跨出了第一步;但要讓地方產業能量完全釋放出來,唯有放權,讓地方真正長大成人,以治理經營能力發展地方特色產業,而不是等著中央下指導棋。

所得稅歸中央分配

有錢人和地方不來電

目前,依中央與地方財政劃分,營業稅40%、所得稅10%歸地方。此一分錢模式對地方發展、吸引人才,誘因有限。以新竹為例,位於新竹的科學園區建立台灣產業的國際亮點,在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算是一成功模式;只是,新竹科學園區的榮景,並未帶動新竹當地發展;區內、區外,呈現兩樣情。據竹科同業公會表示,在竹科內,身價達10億的科技人,少說也有1000人,這些曾經的科技新貴,與新竹的連結極有限,對所處的地方並無歸屬感,原因在於:他們所繳的稅,中央拿90%,錢被中央拿走了,地方毫無動力在意這群有錢的貴人,因為,他們的高所得,地方得利不多。

企業營業稅,也有類似的情況。最近,當台化彰化廠因環評問題,面臨關廠壓力時,不禁要問:環保與經濟真無兩全其美的作法?如果,讓地方政府有更多處理企業設廠問題的誘因,或許可刺激更多解套策略。

對於國家長遠發展而言,稅負分配是一個閃躲不了的問題。現在,六都開始積極打造本身的產業特色,它的成功關鍵在於人才和企業;那麼,如何掌握人才和優質企業?

史丹佛大學台北校友會會長黃志遠,長期深研如何在中央與地方架構一最具效率的運作結構,他表示,創新是全方位的,對政府(包括中央與地方)而言,最重要工作,就是提供一個吸引國、內外人才的環境。

要地方清雞屎 必須有誘因

黃志遠進一步說明,如何創造有利的大環境?它必須是讓中央、地方享有相同的誘因,也就是說,對中央和地方而言,因提供公共服務而獲得的財源,必須合理分配,以至於無論中央或地方,當它們為企業解決問題、吸引人才進駐時,都應能享受其所帶來的財源,也就是企業的營業稅,人才的所得稅;中央或地方政府可藉此財源,提供更好的基礎建設及公共服務,創造良性循環。

以目前統籌分配的作法,地方政府常有埋怨,最常聽見的就是「生雞蛋無,放雞屎有」。

所以,關鍵在於稅收分配。黃志遠進一步建議,政府必須採取分稅制度,就所得稅與營業稅直接與地方分成。至於地方平衡發展部份,將富有地方的稅收繳交到地方平衡發展基金,以協助發展較落後的地方,藉以逐漸達成區域平衡的目的。

長期觀察企業經營的黃志遠憂心地說,如果,中華民國政府是一家公司,依照目前的收、支模式及組織結構,任何人上台都無法經營,結果註定是:首長不斷更換、空有理想卻無法落實執行。

郭台銘經營企業

設計子公司概念

黃志遠舉鴻海為例說明。黃志遠表示,由郭台銘掌舵的鴻海集團,富可敵國,2015年營收達4兆4830.96億元,遠超過政府國家總預算。郭台銘的王國,靠的是一家家具有獨立性的子公司共同打造而成,而不是由總部控制的分公司。如果,郭台銘是以分公司的架構經營鴻海集團,所有的營收,除16%歸分公司外,其餘皆屬總公司,再由總公司統籌分配,這樣的運作架構,鴻海不容易創造高績效。

反觀我們的政府,正是以企業經營分公司的模式,設計中央與地方的治理架構。全國的稅收,地方稅只分得16%;然後,中央再根據複雜不一的公式,分配額外的11%給地方,再加上補助款13%,最後是地方40%、中央60%。試問:郭台銘有能力經營這樣的公司嗎?人才、客戶早就跑光了。

黃志遠有感而發,我1984年到美國,曾到美墨邊界參觀,在邊界有兩個城市,都叫Nogalas,住的都是墨裔族群,一個在美國,一個在墨西哥,兩個城市卻有天壤之別;我深深體會:制度、遊戲規則才是真正決定一個都市及國家的發展。

落伍的主從架構

正支配台灣政府運作

黃志遠認為,現在,我們的國家正出現運作架構設計偏差的情形。當全球走向開放、分散架構時,台灣政府仍奉行80年代以前的主從架構,並根據這個架構進行資源分配,呈現頭重腳輕,難以掩飾中央大政府主義,完全違背全球化及網路世代下應有的分權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