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票金融控股董事長魏啟林:不急加稅
近來,市場出現加稅救經濟的說法;對此,國票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長魏啟林直言,此時,以台灣經濟的現況而言,談加稅並不合適,應設法將餅做大;之後,再談所得分配問題。
目前,台灣的經濟確實欲振乏力。三月初,國發會公布國內一月景氣燈號已連續第八個月呈現代表「低迷」的藍燈,一般預估,二月份因農曆年、工作天數少,同顯藍燈的可能性極高,連九藍的結果,已直逼2008年金融海嘯的低迷市況。而經濟部日前也公布,二月外銷訂單也持續萎靡不振,恐進入連十一黑,年增率預估值出現連三個月兩位數衰退。
追逐低成本 創新停滯20年
魏啟林認為,台灣經濟問題肇因於長期執行「台灣接單、海外生產」,企業在此全球佈局下,長期追逐廉價的勞力成本。早期,前往中國,享受土地及勞動力的低成本優勢,當中國的生產成本愈來愈高後,就轉往更便宜地區如越南、柬埔寨等,以一套生產技術,藉由低生產成本,保有企業的獲利能力,使得投資人大受其利;企業主再帶著賺到的錢前往海外購買房地產,賺投資財。
但是,「台灣接單、海外生產」的模式,二十年來,卻讓台灣忙於追逐低成本,停止創新;既無創新,就談不上產業升級;對員工而言,做一樣的工作,有什麼加薪的條件,於是,台灣也同時出現二十年薪資凍漲。
製造業再升級 解凍薪資
魏啟林認為,台灣是一海島型的小型經濟體,內需市場有限,不具生產優勢,想吸引外來投資,必須靠獎勵及稅制優惠,否則,不易招商引資;同時,會在台灣投資的是一群熱愛這片土地的國人。所以,希望提振經濟,可參考由美國總統歐巴馬於2012推出的「再工業化」方案。
所謂「再工業化」,就是本土製造業再投資,致力於轉型升級。因為,只有製造業才能創造可觀的就業機會;再者,因台灣的土地、人力成本都不便宜,因此,只要業者願意再投資,所提供的薪資就不低,也可藉此提升薪資水平。
目前,新政府所提出的創新產業發展,都具有未來性,但需要時間,對於立即提升GDP的表現,貢獻有限。其他的內銷型產業如文創、農產品精緻化等,是具有在地優勢的產業,別人搶不走,只是佔比不高,無法承擔提振GDP、翻轉出口逆境的重任;所以,最有效率的策略,就是鼓勵既有製造轉型升級。
餅做大 再談所得分配
一如香港、新加坡,小國經濟,政府一定要先獎勵投資、招商引資,也就是把餅做大,讓工作者有機會充份就業;之後,政府再來處理所得分配的問題。
製造業要升級,就需要創新,創新就需投資,當製造業投入創新時,政府就應有配套的獎勵措施。只是,在現今的社會氛圍下,提供大型企業獎勵投資,不容易取得社會認同;但這個問題,各方一定要好好地溝通,否則,對小國經濟的台灣而言,很難看到「再工業化」所帶來的成果。
中央地方的財政劃分,也將影響爭取台灣製造業回流的成效。當初,美國總統歐巴馬喊出「再工業化」後,全美國包括各州州長到世界各地去找回自己的製造業,現在,連iphone的生產鏈,很多都已經回到美國本土。
欠缺誘因 地方招商難
在台灣,招商是由中央單位經濟部辦理,拜託地方政府配合,如此,效益有限。反觀美國,招商活動多半是由州政府挑大樑;但是,台灣各縣市政府的招商意願並不強;因為,製造業對地方政府而言,只會製造麻煩,卻看不到它為地方帶來的收益。依目前中央地方財政收支劃分,廠商的稅賦負擔,95%歸中央,5%歸地方政府,這使得地方政府欠缺誘因,爭取製造業在當地投資設廠,一旦遇上棘手的環保議題,投資案很容易就此擱置;是以,台灣本土的製造業,愈來愈少。
反觀美國和中國大陸,地方政府可以分配到三至四成稅收,自然在招商引資上,展現旺盛的企圖心。台灣要能順利吸引台商製造業回流升級,地方政府需要誘因,否則,毫無動力爭取業者在地方設廠,更遑論為廠商解決問題。對地方而,製造業不僅創造稅收,還可提供當地就業機會;一旦地方政府有了動能,處理環保抗爭的心態也將改變。
追逃漏稅 增加稅收
提高有錢人的稅賦,這是簡單的語言,大家容易理解,但是,卻將加速惡化台灣投資環境,無法達成提振經濟的目的。克魯曼的加稅論點,以增收的稅金,投入政府公共建設的說法,只有對如美國一般的大國有效,況且,美國還是全球經濟中心,但對於小國如台灣者,不易奏效;特別是在加稅過程中,除非我們再實施外匯管制,將台灣海峽封起來,否則無法避免資金大量外流。
相較於鄰近國家的稅賦,台灣相對較高。以個人綜合所得稅而言,香港15%,新加坡20%,韓國38%,台灣45%。事實上,在增加稅收上,政府應在不改變稅賦的前提下,強化查緝逃漏稅,如此,才能符合社會上廣大守法繳稅者的期待。
另者,台灣做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仍有很大的發揮空間。目前,台灣委託海外管理的資產約有新台幣20兆,以每年2.5%的管理費計算,就有5000億元的收益,這5000億元可以解決很多問題;而20兆只不過是將我們自己的錢拿回來管,還不涉及其他外來的資產。
借鏡星國 引資金回流
發展亞太資產管理中心,新加坡的彈性作法值得參考。在2008年金融海嘯重創新加坡資產管理業務,有許多資金提前解約贖回;這時,新加坡政府立即將營利事業所得稅由17%降至10%,但提出附帶條件,除要求資產管理業者必須將研究機構設於新加坡,並且需在地雇用每月薪資在8萬元左右的工作人員。不僅如此,新加坡作為亞太籌資中心,也有相關配套作法,該國政府規定資金留於海外者,必須課稅,匯回國內則免稅,藉此鼓勵資金回流本土。當台灣思考經營亞太資產管理業務時,不應口惠而實不至,必須輔以配套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