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Uber條款」如期上路 新北市執證考試加開場已依規畫辦理完成

【新北市訊】為配合交通部「讓UBER駕駛有路可走!」輔導成為職業駕駛政策,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從8月起到10月底共增加13場次約5,890個考試名額,提供給UBER代雇駕駛報考,透過增考機會進而取得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使從業之駕駛朋友們符合修法後之規定,而能安心駕駛。

經統計本次增考辦理情形計3,247人報考,實際到考人數2,820人,及格人數1,720人,核算錄取率約6成1左右。由於本次增考場次人數較多,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特別商借交通部公路總局公路人員訓練所及自強國中辦理考試作業,且考試日期上也考慮到無法於平日參與考證的民眾,特別利用2個星期日辦理考試。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呼籲通過考試及講習訓練的駕駛朋友們務必於有效期限內(6個月)持相關資料至交通大隊計程車服務中心辦理執業登記證手續,如逾期辦理則將註銷資格需重新報考:另如未取得執業登記證,即行執業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6條規定可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經依前項處罰仍不辦理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影響甚鉅,駕駛人不可掉以輕心,相關資訊可至新北市政府警局交通警察大隊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