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訊】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108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2月2日止(原限繳日期為11月30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逾期未繳稅者,每逾2日將會加徵1%的滯納金,該局呼籲納稅人儘早繳納,如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可就近向該局或其所屬分局申請補發。
該局進一步說明,為方便民眾繳稅,已提供多元繳稅管道供選擇利用,除已辦理約定轉帳繳納者外,可持繳款書至代收稅款的金融機構、便利商店(限2萬元以下)以現金繳納,或以自動櫃員機、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晶片金融卡;也可透過電話語音、網際網路轉帳繳納稅款,更可利用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下載行動支付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輕鬆快速完成線上繳稅。
自108年起透過約定轉帳繳納及以信用卡、自動櫃員機、網際網路、電話語音轉帳及行動支付工具APP等方式繳稅者,該局已不主動寄發紙本繳納證明,納稅人如需繳納證明,可透過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申請以電子方式傳送繳納證明,或以電話或臨櫃方式向該(分)局申請。
對於以上內容如有不明瞭,歡迎上屏東縣政府財稅局網站(網址為:http://www.pttb.gov.tw)瀏覽相關資訊,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81200洽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