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新竹市議員關心本市某國小特教班疑似體罰處理情形,教育處說明如下:
本處於108年1月21日接獲家長投訴本市某國小集中式特教班2位教師及助理員公然侮辱家長,即函請學校協助調查了解;家長再於2月19日投訴該班有疑似體罰學生、公然侮辱家長、無法顧及學生安全、無特教專業等情形,事發後市府已請學校依「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辦理。
2位教師因適用教師法,由學校調查及評議結果尚無體罰事實,但班級經營欠佳、言語失當、教學行為失當、親師溝通不良行為。
惟其中一位教師去(107)年因體罰學生有具體事實,學校教評會以教學不力為由依法輔導2個月,依「處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不適任教師應行注意事項」第5點規定,同一事由曾經輔導,三年內又再犯者,視為輔導無效,故學校教評會決議不續聘;另一位則是初次依法輔導2個月。目前2名教師也於4月提出行政救濟,教育處進行教師申評相關業務中。
有關教育處函復人本教育基金會公文,是依來函標題回覆,回覆內容除第二項第四點以及第四項,是市府回應,其餘皆依學校教評會審議結果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