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歧視就是性騷擾! 金門縣政府應立即處置 全國第一件以報紙進行性騷擾的事件

金門時報在108年5月27日,以「男男配有屁用!女女配沒鳥用!」為標題,報導同志婚姻施行。金門時報故意把不友善、戲謔並含有性暗示的標題放在頭版。這個標題投射了金門時報對同志性行為的刻板印象,而這樣的刻板印象時常被用以調侃、羞辱、貶低同志族群;也時常被用以歧視、排擠或霸凌同志個人。

依照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第1項第2款的規定「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金門時報是以展示、播送文字的方式,並且以歧視、侮辱的言行,損害同志的人格,造成社會敵意及冒犯之情境。金門時報在昨天的頭版上的標題,完全符合性騷擾的定義。

報紙是一個可以傳遞訊息給大眾,有散佈消息、思想功能之出版品。如果惡劣到用這麼有影響力的方式,對廣大群眾以歧視言論進行性騷擾,這樣的效果會比起一般人的歧視言論造成更強烈的惡果。

昨天,金門時報的性騷擾標題,透過其他媒體及網路,傳遞的範圍非常廣泛。試想,要是在學校的學生,因為新聞的緣故,對同志學生用「沒屁用」、「沒鳥用」來調侃,會造成多大的傷害?

而且,這不只是對同志造成傷害。這樣的報紙標題,會傷害台灣這個國家共同享有的平權信念;而平權信念,是不分異同,台灣人共同守護的重要民主價值之一。

本事件讓我們發現,目前法規中並沒有針對報紙傳播性歧視言論的禁止及裁罰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盡速研擬相關法規。金門縣政府,則是本案性騷擾防治法上的主管機關。

我們嚴正呼籲、期待並要求金門縣政府,不要姑息全台灣第一個以報紙進行性騷擾的事件,要堅守防治性騷擾的決心,並請中央部會及金門縣政府,立刻進行以下處理:

一、即刻依法受理性騷擾申訴,召開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處理此案。報社、撰稿記者、核稿編輯以其業務,利用報紙散佈歧視言論,受害者不計其數,應依法以最高額度處罰。

二、此事件暴露了平面媒體如果在其報導、文章中進行歧視性言論,目前只有性騷擾防治法可資處罰,但處罰額度對於媒體而言非常輕微。中央主管機關應盡速修改法規,在性騷擾防治法中訂定禁止任何媒體傳播歧視言論之條款,並訂定相當之罰則。

三、中央部會,尤其是教育部,應具體因應此一性騷擾事件,研擬相關教案,讓教育人員與學生了解「性歧視是性騷擾的一種類型」。

聯合發起團體、發起個人及之更新及申訴說明及資料請參考下列網址:

https://hef.org.tw/20190528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