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發稿單位/新聞聯絡人/聯絡方式: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彭淑燕理事長0933-171-899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 謝國清理事長0933-767-609
全國家長教育志工團體聯盟 吳福濱理事長0911-109-888
人本教育基金會 馮喬蘭執行長0928-314-293
台灣少年權益促進聯盟 葉大華秘書長0916-048-862
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家長協會 陳啟利秘書長0953-335-994
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 郭馨美榮譽理事長0936-114-135
共同聲明稿
我們呼籲陳學聖委員勿再刻意擱置教師法第26條修正,拖延修法進度。請支持26條專審會的決議門檻應該是要2/3出席,1/2通過,以有效讓不適任教師儘速離開校園,確保孩子受教權。因為專審會等於是專業專家學者的會,不是一般教評會。所以決議門檻也不該等同教評會,而是,應比照有專家學者加入後的門檻,2/3出席,1/2通過。籲請教文委員會全力支持,為回應廣大社會期待,及20萬家長簽名連署!今日應完成教師法修法審查,保障學生人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