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107年8月22日調高樺漢期貨契約(O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樺漢(股票代號:6414)經證交所於107年8月20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7年8月21日至9月3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樺漢期貨契約(OQ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07年8月22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股票期貨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07年9月3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本次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如下:
單位:比例(%)
|
OQF (樺漢期貨) |
調整後保證金適用比例 |
調整前保證金適用比例 |
||||
|
原始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結算保證金 |
原始保證金 |
維持保證金 |
結算保證金 |
|
|
比例 |
20.25% |
15.53% |
15.00% |
13.50% |
10.35% |
1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