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詹江村議員近日指涉相關事件,桃園市政府今(29)日發表四點說明如下:
一、詹議員所稱之案件,該案件為財政局長歐美鐶陳年的私人領域的事務,經過法院一、二、三審判決定讞,均判決對方敗訴。
二、吳寶玉女士並非市政顧問,四年來鄭文燦市長都未聘任她。吳寶玉女士任何行為,都應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鄭文燦市長沒有接見本案人員,也沒有透過吳寶玉女士安排接見陳情民眾。
四、市府對於詹議員任意移花接木、魚目混珠,企圖栽贓市府,深感遺憾。
關於詹江村議員近日指涉相關事件,桃園市政府今(29)日發表四點說明如下:
一、詹議員所稱之案件,該案件為財政局長歐美鐶陳年的私人領域的事務,經過法院一、二、三審判決定讞,均判決對方敗訴。
二、吳寶玉女士並非市政顧問,四年來鄭文燦市長都未聘任她。吳寶玉女士任何行為,都應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鄭文燦市長沒有接見本案人員,也沒有透過吳寶玉女士安排接見陳情民眾。
四、市府對於詹議員任意移花接木、魚目混珠,企圖栽贓市府,深感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