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市場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新制宣導說明會全國15場次 11月21日起開跑

臺灣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期交所)為防範錯誤下單、胖手指及盤中委託簿流動性瞬間失衡等所導致之盤中價格異常波動,即將推動「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新制。為使期貨業從業人員及交易人了解相關內容,期交所將舉辦全國15場次宣導說明會,第一場即將在今(106)年11月21日於期交所6樓大會堂登場,歡迎踴躍上網報名。

期貨市場的「動態價格穩定措施」,是指期交所對適用商品的每一筆「新進委託」逐一進行檢核,並依照該筆委託單進入交易系統時之委託簿狀況,試算該筆委託之可能成交價格。若該筆委託為買進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高於期交所訂定之買單退單標準,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若該筆委託為賣出委託,其可能成交價格低於期交所訂定之賣單退單標準,則將該筆委託予以退單。

期交所推動此一新制的目的,是為強化臺灣期貨市場價格穩定功能,故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僅會對造成價格異常波動之新進委託予以退單(例如買單可能造成價格向上異常波動及賣單可能造成價格向下異常波動之委託,會經檢核予以退單),對一般正常委託不會造成影響。

特別提醒的是,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上線後,第一階段適用商品為目前臺灣期貨市場的主力商品「臺股期貨」及「小型臺指期貨」,且限此兩項商品的最近月、次近月契約,及最近月與次近月之跨月價差交易。

期交所即日起將展開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之宣導,包括:一、於期交所官網(www.taifex.com.tw)首頁設置「動態價格穩定措施宣導專區」,內容涵蓋新制介紹、宣導說明會及相關宣導資料,供市場交易人上網查詢;二、為使從業人員及交易人充分瞭解新制內容,自11月21日自12月21日止舉辦全國15場次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涵蓋北、中、南、東共10縣市,本宣導說明會一律採上網報名,相關場次歡迎上期交所官網查詢及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