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不應為節省經費 犧牲教育品質 剝奪代理教師工作權益

中小學代理教師長期以來,其所受到的待遇福利,相較於正式教師,有一定差異。首先是因縣市政府為節省用人經費,故聘用代理教師時,多以每年8月底開學日為起聘日,隔年7月1日為聘期截止日。這樣的聘期,教育主管機關在認定其年資時,採計一整年。但對於代理教師而言,暑假兩個月的薪資就不見了。

此種畸形聘任制,在全國各地多是如此,但也造成一國兩制。就目前公立中小學而言,國立高中職及台北市聘任代理教師,一般都以每年8月1日起聘,隔年7月31日為聘期截止日,為完整一整年。其所領到的薪資,為完整的13.5個月薪資(含1.5個月年終獎金)。但其他縣市中小學代理教師,則只能領到10個月又3天的薪資,另年終獎金也僅能領取十二分之十,相較於國立高中職及台北市,大約少了約2.5個月的薪資。

還有國立高中職及台北市,有採計職前年資,若其考核成績優良,可以像正式教師一般,每年晉級,其薪資也能依其薪級調整。但其他縣市代理教師,則是一律領取初任教師薪資。

這樣的情形,造成各縣市立學校在徵聘代理教師,常聘不到人,寒暑假期間,常要辦理多次教師甄選,有學校甚至辦理10次以上,各校多為此傷透腦筋,尤其是新北市及偏鄉縣市立中小學。其中新北市常有學校聘任到代理教師後,因為當事人再考上台北市立學校,轉任到台北市,造成教師人力不穩定的情形。各中小學向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反應此一問題,多年來,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都不予處理!

全教產劉亞平秘書長針對此一問題,在10月20日總統府年金改革委員會時,提出兼代課及代理教師的工作及退休權益,應受到保障,詳如附件。

全教產要求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應立即解決此一問題,以保障其權益,也讓中小學有穩定的教師人力。同時,值此少子女化問題嚴重,教育部及縣市政府又大量聘用代理教師,造成嚴重問題,犧牲教育品質。同時,因代理教師係保勞保非公保,對於軍公教退撫基金的收入,因此也雪上加霜。故全教產要求教育部及縣市政府,應依各校員額及實際教學需求,聘任正式教師,以使中小學有穩定的教師人力,尤其是偏鄉縣市。如此才是學生之福,臺灣教育之福。

另代理教師若有任何需要協助,歡迎與全教產及各會員工會聯繫,請上本會網站www.neu.org.tw查詢。

1051020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

劉亞平委員(全教產秘書長)為「兼代課教師」、「約聘僱人員」爭取權益發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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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我講兼代課的問題(特殊對象),當然國立大學有所謂的兼代課,我也支持。

我們國中小現在非典僱用的兼代課非常的多,現在政府為了省錢,其實我們最早期兼代課,地方政府大多會聘一年,所以他一年內的薪資,雖然薪水少,但是還有一年的薪資。

現在不知道哪個政府突然想出來的,通常從八月31號起,他還是給他一年,但是扣掉寒暑假兩個月就沒有。本來我們是從八月一號到隔年七月三十一號,他現在都從八月三十一號,反正就兩個月的空窗期給他,那這些兼代課的老師這兩個月沒有勞退,也沒有勞保。所以他們就很麻煩,他就怎麼辦?他就去找一個職業工會然後就去讓職業工會收一個會費,剝削一筆,再去透過職業工會去投保。職業工會又怕擔法律責任,又寫切結說,你要保證這兩個月你有薪資所得,不是我給你作假納保。

大家知道,兼代課教師學校寒暑假就是沒有薪水,所以我才來這邊,然後職業工會又怕說,因為他沒有從事那個工作,所以那這兩個月納保完了之後,又要被聘了之後,要回到學校去,所以他一年裡面就是在學校、寒暑假兩個月在工會,跳來跳去,他為了投保那兩個月,就要被職業工會,有些所謂教師職業工會剝削一年的會費,那我覺得這個也不是很有道理,我覺得政府要知道這個。

再來講到約聘僱的問題,約聘僱就沒有寒暑假的問題,但是約聘僱的時候,政府明明就約聘僱,有人進來就政府約聘僱,一約聘僱就30年。約聘僱了30年,他很多職業年金、基礎年金的部分也沒有。我跟政府說,你如果以這樣子約聘僱,你不如就訂一個職務是正職的薪水少一點的,至少他還有一個穩定的工作,你可以有一個穩定的工作,至少一輩子穩定的工作,這樣還比較好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