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聲明

針對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4日於勞動部前發布之聲明,華航再次呼籲該工會不要以片面之不實資訊誤導社會大眾,說明如下:

1. 會議討論議題與協議不符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申請11月3日理事會議及11月4日會員代表大會會務假,兩日會議議程皆有討論長榮及他航議題,與今年6月24日華航與該工會簽訂協議內容「若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與華航會員員工事務必要者,始可申請會務假」不符,因此無法給予會務假,對於該工會打壓之說,華航鄭重澄清絕無此事。另外,從今年6月24日至今,已核予該工會11次,共104人次會務假,合計至少共756小時。

2. 會員仍可出席會議

考量該會議時間已排定,華航針對參加會議人員,已挪開11月3日、11月4日兩天值勤任務派遣,換言之,若要參加討論他航的會議,當日仍可出席參加。

3. 勿扣「違約」、「打壓」帽子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將向勞動部不當行為裁決委員會聲請裁決,華航表達尊重。華航表示6月24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簽訂之7項協議,皆在履行中,請桃園市職業空服員工會不要一直扣「違約」、「打壓」的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