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強烈譴責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不理性行為

針對10月14日下午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下午2點舉行 「控告華航違約誓師大會」,華航說明如下:

對於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向華航台北分公司丟擲雞蛋,華航強烈譴責並表達遺憾,向社會大眾道歉。為維護公司全體員工權益,對損害財產之行為採取法律行動。

工會向媒體訴求,華航於6月24日與該工會簽訂7項協議多數違約,同時,不斷選擇性片面向社會大眾公布不實資訊,誤導社會大眾,還損及公司整體形象,華航強烈抗議並呼籲該工會不要混淆視聽。

華航與工會7項協議中,除了考績雙向互評因為執行之技術問題持續與工會協商外,包括外站津貼今年7月提升至每小時4美元、未經工會同意不得變更報到地點、給予該會代表理監事會務假、年休假123天(月休8天、季休30天)、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反勞基法84-1條等議題,皆實行中,期盼工會不要對外散布不實資訊,抹黑公司3個月來的努力。(如附件表)

該工會今日向媒體強調不排除擴大抗爭活動,華航呼籲,期盼雙方理性溝通,勿再造成公司內部與全體社會負擔。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七大訴求

工會訴求

進度

外站津貼每小時5美元,非本會會員不得享有

已達協議 7 月起調為每小時 4 美元優於業界,明年 5 月起調高為 5 美元,華航堅持全員享有,至於工會要求「非會員不得享有」,因本公司亦受到其他工會團體協約與各項協議之拘束,並非違反協議。

已執行

未經工會同意,不得變更報到地點及工時計算方式

7/1 起已恢復原報到報離地點時間。

已執行

給予本會代表、理事、監事會務假

本公司業已依6/24協議核給公假(即會務假),空服員不因會務假之多寡而影響其當月基本薪與保證飛行加給。

已執行

年休假123天、月休8天、季休30天

現已積極招募以補足員額,若未足123天,公司亦將依協議給予3倍補償。

已執行

實施考績雙向互評

本公司已召集三次會議與空服員工會討論雙向互評之相關執行方式及範圍,目前僅餘「空服員評比分數所占之比例」尚待協商。

協商中

國定假日出勤雙倍工資

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加倍給付。協議後首遇中秋及教師兩節國定假日加倍薪資,於10月薪資單中發放。

已執行

反勞基法第84-1條迫害;除越洋航線,全面回歸勞基法保障。

本公司已暫停推動與其會員合意簽署 84-1 約定書之作業。

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