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6(五月刊)45%富人稅 富了誰?

圖說:新加坡近年人均GDP成長,5萬美金以上,超過日本、香港甚至美國。(圖片來源:新加坡Singapore)

低稅非萬靈丹 稅改應求總體均衡

103年中,當時財政部長張盛和推動「回饋稅制」,將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最高稅率提高到45%(1千萬以上),並將股東可扣抵稅額刪減一半,一方面藉此增加稅收,另一方面也藉此提高薪資、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方式,「回饋」多數納稅人,改善所得分配。

隔年(104年)開始適用,所得額千萬以上金字塔頂端申報戶約萬人/戶,預計將可增加稅收百億元上下,政策提出即被稱為「富人稅」。

圖說:新政府上台之後,釋放出將重新檢討最高稅率訊息。(圖片來源:達志影像)

財政部長宣示 45%有調整空間

自富人稅開徵之後,持續有輿論抨擊45%稅率過高,不利投資,特別是可扣抵稅額減半之後,營所稅與綜所稅合計之後,股利所得的總稅負最高可達49.675%,再加上補充保費,即會超過半數。

新政府上台之後,也釋放出將重新檢討最高稅率訊息,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也於105年底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台灣綜所稅最高稅率45%,在全球已屬於中高以上水準,有檢討的空間。

雖然輿論與政策風向,開始討論是否該廢所謂富人稅,然在理性的政策討論上,也宜多方面進行分析並論證問題表裡,避免落入意識形態的預設立場。

圖說:財政部長許虞哲於105年底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台灣綜所稅最高稅率45%有檢討的空間。

45%富人稅 衝擊投資意願?

台灣45%富人稅是否過高?媒體輿論反映不外乎是,將導致富人撤走資金,前進新加坡、香港等低稅率國家,連帶影響台股、房市,且不利整體投資與景氣。事實上也有多位,工商鉅子放棄台灣國籍,前進新加坡,稅務專家剖析其動機,正是為了當地較低所得稅率與境外來源、遺產免稅稅制優惠。

不過,富商鉅子棄籍出走者,仍是極少數。今年以來,因中美將落實境外查稅機制(FATCA與CRS稅務資訊交換),而台灣對外租稅協定有限之故,短期內竟呈現,境外資金來台「避險」的奇特現象!

從長期觀點,若富人資金不堪「重稅」而出走,吾人也必須進一步慎思明辨:這些出走資金,是否一去就不回頭?經驗上,恐怕不是如此。首先,出走的境內資金大多僅會停泊於境外OBU帳戶,之後再以其他名義,轉換為「外資」回台繼續進行投資。

查稅、反洗錢 「假外資」終將投資

富人「假外資」現象,早已是眾人皆知的操作手段了,始作俑者是內外資股利,稅負最高可達16%差距(起源於99年營所稅率從25%大降至17%,104年起可扣抵稅額減半且提高綜所稅最高稅率至45%),資金假性出走再以假外資身分回流,從事租稅套利安排。

其次,國內資金即便出走,也不可能永遠停泊於境外帳戶,而我國上市公司的殖利率一般都穩定在百分之4~5,本益比大多也在20倍以內,投資報酬率在國際股市上,可說是中等以上,因此當國內企業獲利穩定,短暫出走的資金自然「鮭魚返鄉」。

最後,中美將先後落實FATCA機制,各國之間也啟動稅務資訊交換後,境外帳戶明細與最終受益人逐漸曝光,乃是中長期可以期待發展趨勢,所以資金出走後,頂多暫時隱身於OBU或假外資名目下,迫於各國查稅與反洗錢壓力,最終還是會流向正常的投資管道。

另外一種說法,若稅率過高引發資金出走將拖累經濟,那個人與企業最高所得稅率分別是45%與30.86%日本,經濟或許早已崩潰多年。

富人稅高或低? 亞洲各國比一比

既然45%的富人稅,在實證上,未必然牽動長期、大量的資金外逃,而台灣45%富人稅是否過高,也是有繼續討論的空間。如果相較亞洲鄰近國家,台灣一千萬台幣以上適用45%的邊際稅率,接近日本(4千萬日幣以上適用45%),較韓國為高(5億韓元,相當於1千3百萬台幣以上適用40%);但相較於中國,月薪超過八萬人民幣以上(年薪約500萬以上)即適用45%,台灣又輕得多。

如果再對照新加坡、香港等城邦經濟體,台灣一千萬以上適用45%則又明顯偏高,蓋香港人薪資13.5萬港幣以上稅率17%,新加坡人32萬新幣(6百萬)以上22%。我國人口兩千三百餘萬、領土中等,經濟規模全球排名十七、八的中等以上經濟體,對照鄰近與條件接近的國家來說,採取45% 的富人稅似乎也說的過去。

美國總統川普競選時,承諾降稅導引資金,回美國本土投資,引發各國思考降稅的政策壓力。但自川普勝選至今,還是沒有正式提案,調降現有39.6%所得稅率。

台新港差異極大 所得稅制難以複製

輿論喜歡將台灣的所得稅制,與新加坡、香港相互類比,甚至台灣營所稅99年大降至17%,當時也是看齊新加坡。按新加坡與香港各擁有五百餘萬與七百餘萬的人口,於兩個半到四個台北市大小的土地上,其塑造自己國際金融、服務中心,並積極發展觀光旅遊的角色定位。

但該國困境在於,領土無法支撐完整農牧與製造業,並因其特殊地域經濟(東南亞核心與隸屬中國)之下,不得不遵循戰略性基本國策-透過低稅率並境外來源不課稅的稅制設計,吸引外商註冊設立管理中心,招徠外國高階管理人才,隨之帶來當地消費、納稅的稅基。

新加坡與香港的服務業占GDP比重,前者超過七成,後者竟高達九成以上!這樣的低稅率的基本國策,我國是否仿效?宜小心謹慎評估,以免流於東施效顰窘境。

台新港國情不同 預算收支也各異

我國擁有兩千三百多萬的眾多人口,地處歐亞大陸與太平洋邊緣,農漁牧與傳統、高科技製造業的產業鍊健全,經濟結構雖依賴對外貿易,但大多數屬於加工轉口,顯有別於新加坡(製造業比重占GDP兩成)與香港(完全轉口,幾無製造業),更遑論本地居民消費比率遠高於新港二國。國際地緣政治與自我防衛需求,也使得我國必須年年投入15%以上預算在維持常備軍、購買外國武器等國防預算。

香港歲出僅有一成左右,用在社會維安(主要是治安警力),在預算收入層面,香港政府的歲入竟有超過半數,來自非稅部門(地價收入、投資收入、經營與非經營收入),我國卻僅有兩成。香港並非典型的依賴稅收,作為財政主要支柱的租稅國家(tax state),同時更扮演著經營與地產主的身分。

圖說:香港歲僅一成左右,用在社會維安,在預算收入層面,香港政府的歲入竟有超過半數,來自非稅部門。(圖片來源:發現香港Discover Hong Kong)

新加坡近年人均GDP成長,5萬美金以上(2015年,52,090美元),超過日本、香港甚至美國!背後原因,除了低稅率磁吸全球資本及高薪者外,近年來新加坡積極發展高端的醫療、資訊、金融服務業,即便採取低所得稅率政策,仍可藉由寬廣稅基、高薪資水平及消費,獲得足夠的財政收入,甚者新加坡為了抑制車輛數,課徵極為沉重牌照稅,竟占了高達百分之十的歲入。

低稅經驗國情各異 台灣稅改求總體均衡

台新港三地經濟體制有著極大歧異,台灣不該去複製新港的低所得稅率。相比新加坡,固然平均薪資遠高於我國,且10%最高收入的納稅義務人,即便在20%的最高所得稅率之下,依然可以貢獻了八成的薪資所得稅,但實際上新加坡國內高薪白領工作機會,大多是吸引外國籍人才,仰賴外籍白領在地繳納薪資稅來支撐歲入,但財政收入穩定極易受國際景氣大幅波動,政策易偏向討好白領。

對於產業結構完整、人口相對眾多、高階人才比比皆是台灣來說,似無必要採取此種低稅率磁吸、討好外籍白領的極端政策。中研院朱敬一院士曾批評:「台灣稅改從來就不看總體均衡,並無視於總體稅負負擔率低事實。」

公平稅改 重視財富分配

今年4月14日,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研究「我國股利所得課稅及兩稅合一制度之檢討」的結案報告內容,提出股利所得未來可以採取是用10%、20%及30%的累進稅率「分開計稅」,股利所得部分免稅並將剩餘股利「合併計稅」,此外並建議提高營所稅1~2%,彌補稅收損失,維持未分配盈餘課稅制度,至於應否調整綜所稅率45%,未置一詞。

單單微調1~2%的營所稅率,是否能回應當初股利稅改初衷-平衡內外資稅負差距?這樣的稅改建議,容易坐實僅對富人減稅的口實,也忽視公平稅改所要達成的社會財富分配問題。

改善勞動環境 稅改不是特效藥

內政部日前公布國人購屋痛苦指數,攀上新高(105年第3季全國貸款負擔率為38.49%,房價負擔能力等級為略低程度,房價所得比為9.35倍 )。目前進行中的股利所得稅改、遺贈稅改,乃至於回饋稅制,是否有助於緩解低薪、高房價。本文抱持懷疑看法。

提升薪資、房價合理化的藥方,無非是改善勞動環境並改變代工、三角貿易的產業結構,所得稅改恐怕只是杯水車薪,具象徵性意義,遑論現在股利所得稅改,又打算走向減輕富人稅負方向!

最後,本文重申,45%富人稅是否應納入稅改檢討項目,甚至調降?必須在國家整體經濟相近背景下,妥善衡量。特別是低稅率國家,有其特殊的政經體制,台灣不宜選擇性抄襲,正視民間消費萎縮的警示指標,並著眼於擴大稅基,才是富國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