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鼎羅東鎮長者躍躍欲試 國民黨部將進行民調

圖片來源:中國國民黨全球資訊網

國民黨問鼎羅東鎮長寶座者早已動作頻頻,縣黨部基於地方選情特性與實際需要將進行民調。

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主委張建榮表示,羅東鎮為本縣商業重鎮,為縣內第二大鄉鎮,該黨優秀人才齊聚,現任鎮長林姿妙任期即將屆滿已積極佈置參選下屆縣長。

因此,有意問鼎下屆羅東鎮長寶座者躍躍欲試、動作頻頻,基於【地方選情特性與實際需要】在該黨中央尚未頒布『2018年鄉、鎮、市長選舉本黨候選人提名作業』相關規定之前,為鞏固團結,回應基層黨員暨地方區黨部(羅東鎮黨部)請求,共同朝向促進2018年羅東鎮鎮長選舉穩健勝選,採用類『本黨辦理2018年縣市長培育專案』的權宜措施,讓有意參選同志,儘早透過『自行』或『經由黨的系統推薦』參與本項專案;並藉由黨內機制,充份達成共識,將『民意調查之結果』作為2018年本黨羅東鎮長提名候選人重要關鍵、決定性的基礎。同時也可作為各擬參選同志審慎評估未來競選方向、佈署與規劃之重要參考準則。

公告事項:本黨黨員有意參加2018年羅東鎮鎮長選舉者,應依下列規定申請參與本專案。

一、辦理擬參選同志自行(或被推薦)領表作業:

(一)領表時間:民國106年03月10日至03月14日(共5天),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例假日及中午照常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二)領表地點:羅東鎮黨部(羅東鎮中興路1號)。

(三)申請領表同志,應持本人身分證或黨證至羅東鎮黨部辦理。凡黨員領取登記申請表件者,應繳納保證金伍萬元整(以現金或行庫、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為限),保證金於領表同志完成登記手續後退還(領表同志與登記同志須同一人),未辦理或未完成登記手續者不予退還。

(四)黨員領表得委託其他同志代辦,但應繳交委託書。

二、辦理擬參選同志自行(或被推薦)登記作業:

(一)登記日期:民國106年03月10日至03月14日(共5天),每天上午9時至下午4時止。(例假日及中午照常辦理,逾時不予受理)。

(二)登記地點:羅東鎮黨部(羅東鎮中興路1號)。

三、登記資格:

(一)具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所規定之候選人資格,並不得有本黨提名辦法第九條規定之情事。

(二)入黨或回復黨籍滿4個月,恢復黨籍滿1年,黨籍完備,依規定繳納黨費,具有黨權者。

(三)曾擔任小組長以上資歷者。

四、黨員辦理登記時,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一)民意調查登記申請表、有意參選同志承諾公約書、辦理民調觀察員名冊。

(二)擔任小組長資歷以上之聘書影本或證明書。

(三)本人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乙份(不得以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四)黨證及繳納黨費證明(黨證查驗後發還,繳納黨費證明請攜帶正本查驗、影本併同登記資料存查)。

(五)作業費用:本項經費是採取『預為收取』『多退少補』的方式辦理。

1.申請登記者應繳『新臺幣貳拾萬元』整(以現金或行庫、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簽發之本票或保付支票為限)。

2.本作業費,不退還申請登記者,將作為本會及黃黃國黨部印製、函發登記公告、受理領表及登記、民意調查…等種種相關作業過程之經費使用。

(六)黨員申請登記,得委託其他同志代辦,但應繳交委託書及繳齊依規定應備之各項表件及民意調查作業費後,始為完成登記手續。表件不全或不符規定者,應於3月14日下午4時登記截止之前補齊或補正,否則視同未辦理登記

五、黨籍屬地方黨部者,其登記申請表應循組織系統經黨籍隸屬之區黨部簽註意見並蓋關防。黃復興黨部亦同

六、已申請登記之黨員,因故不參與,應於登記截止日下午4時之前,以書面向原受理登記黨部撤回其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