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孩童受虐等社會新聞時有所聞,如最近臺中市虐童致死案中,女童生母的同居男友,將女童小手塞進女童嘴中,導致女童窒息死亡等,諸如此類的婦幼案件層出不窮;據統計,分析兒童遭虐待而死亡或重傷害的原因,主要為家庭功能失調,其次為照顧者情緒失控,施虐者類型多元,包括未成年者、未婚懷孕、奉子成婚的小爸媽、危險情人(如網友、同居人)等。因此,如果家中兒少有以下情形,父母或師長應即時關心並了解其情形:
一、身體上出現無法解釋的傷痕或身上新、舊傷雜陳。
二、不恰當之性舉動,例如:使用超乎年齡之性語言、性知識,或任意觸摸他人之性器官等等。
三、情緒個性突然轉變:情緒不穩、不安、焦慮、作惡夢、拒絕別人幫他換衣服、拒絕別人碰觸身體、拒絕與人往來、不信任他人、目光不願與成人正面接觸…等。
四、生活型態之改變,例如:離家、逃避上學或輟學。
每一位兒童都是未來的成人,也是社會下一世代的主流人口,若未能受到良好的保護和教育,今日的受虐兒,也會是來日的施暴者、犯罪人,成為整個家庭及社會的沈重傷害與負擔。因此,兒童受虐事件應加以重視,而針對兒童保護的部分,113婦幼保護專線,或是撥打警方通報電話110,都有專業人員及社會資源的幫助。縣警局婦幼警察隊呼籲,守護兒童,不單是父母親及學校老師的責任,應該是每個人的責任,多一點關心,一個舉動就有可能多救一個孩子,讓他們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長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