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洋科股票 自106/1/3起恢復櫃檯買賣

櫃買昨(12/29)公告光洋科公司(股票代號:1785)普通股股票,將自106/1/3起,恢復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同時恢復普通方法交割與融資融券交易,惟自恢復買賣日起10個營業日採預收全部款券交易。

櫃買表示,光洋科公司前因未能於105/5/6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中,具體說明並釐清員工不法轉出黃金450公斤相關疑義及其他重大財務業務事項,爰公告其上櫃有價證券自105/5/10起變更交易方法;復因該公司前董事長等人於105/5/13向檢調自首有財務報表不實表達之情事,且有規避查核之情形,為保護投資大眾權益,爰公告自105/5/17起停止其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嗣因光洋科公司未於年度終了後6個月內召開股東常會,未依規定公告並申報105年第1季及第2季財務報告,且100年至104年之財務報告有經通知重編而逾期仍未重編之情事,爰依規定新增變更交易方法事由及併案繼續停止該公司之有價證券櫃檯買賣迄今。

光洋科公司已於105/11/14完成105年第1季至第3季財務報告之公告申報,12/5日完成100年至104年之財務報告重編及更(補)正公告申報,嗣於12月28日召開105年度股東常會,且於12月29日召開投資人可參加之重大訊息說明會對外說明員工不法轉出黃金450公斤相關疑義及重大財務業務事項,原停止有價證券櫃檯買賣及變更交易方法原因業已消滅,櫃買中心爰依規定公告自106年1月3日恢復其股票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同時恢復普通方法交割與融資融券交易。

惟考量光洋科公司104年度重編後財務報告所示每股虧損2.62元、105年前三季每股虧損0.86元,其本益比仍為負值,為提醒投資人注意交易風險並維護市場秩序,爰自106/1/3起10個營業日至1/16止,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順延執行,對該股票採行預收全部款券,各證券商於投資人每日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應就其當日已委託之買賣,向該投資人收取全部之買進價金或賣出證券,信用交易部分則收足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之處置措施。但信用交易了結或違約專戶委託買賣該有價證券時,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