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月灣開發爭議持續發燒,「頭城鎮罟寮灣、合興里受害地主自救會」今(20)日在頭城鎮公所前召開記者會,宣告自救會正式成立,五十餘位在1970年前後土地遭博愛企業巧取豪奪的受害地主,事隔近半世紀後,首次集結站出來,為自己的權益發聲,訴說過去的心酸史。守護罟寮灣行動聯盟成員、宜督盟成員、縣議員、也都到場聲援,為受害地主宣讀自救會聲明。
受害地主們在聲明中控訴過去博愛企業挾公權力,迫使他們以每坪17~25元賤價出售自己賴以為生的土地,因風災受損的房屋不准他們修繕、強迫他們遷居至地勢險惡的山邊,甚至部分原本仍有地上權的房舍被怪手推平,但過去博愛所承諾的要在省道旁蓋房子發還地主讓他們可以做生意、觀光設施將讓子孫都有工作可做,倘若三年未完成開發,地主可以照原價買回…如今十餘個三年過去,博愛未曾遵守承諾,讓年邁的地主們仍流離失所,求助哭訴無門。
受害地主自救會並且提出4點要求:
1.要求頭城鎮公所應維護人民權益,公布當年土地買賣過程,要求博愛企業依約承諾歸還土地。
2.要求博愛企業公布當年土地買賣契約書,並依約承諾歸還土地。
3.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及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管理處,重新嚴格審議「宜蘭大溪蜜月灣開發計畫案」,要求博愛企業依約承諾歸還土地。
4.要求監察院主持公義,啟動調查「宜蘭大溪蜜月灣開發計畫案」中的官商勾結,要求博愛企業依約承諾歸還土地。
守護罟寮灣行動聯盟成員也針對變更東北角風景特定計畫區內大溪地區的蜜月灣整體開發計畫在本次通盤檢討內未依法針對未開發區域進行可行性評估,亦未依法將災害潛勢狀況納入通盤檢討,區內的別墅區有大面積範圍位於不得開發的三級坡,未免開發容許認定爭議,應劃為保護區,台2線以東之位近海陸地之旅館區、濱海遊憩區等,在海岸法等上位法未完備前,應劃設為保護區,以維護海岸線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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