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7(八月刊)新緊張‧新機會

南海仲裁後的新南向政策

南向的嚴峻新挑戰

新政府正風風火火推動新南向政策,在最近的亞洲台商會、中小企業協會活動中,政府均強力推薦新南向政策。顯見,政府已鐵了心,要引導台灣企業發展東南亞與印度,平衡企業西進投資大陸。

許多新南向政策的討論中,均指出台灣推動新南向政策的可能風險,其中包括台灣與東南亞諸國、印度均無外交關係,難以建立對企業的充分保障協議。此外,新南向政策的許多發展,未來將與中國正在推動的RECP、一帶一路正面衝突,如何在這種環境中找到對台灣產業與企業有利的方式,應是目前新政府正在積極規劃的方向。

最近發生幾件事項可能會影響未來新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其中包括:

1.南海仲裁案宣判。

2.台塑越南鋼鐵廠被越南政府以污染為由強罰5億美元。

3.中鋼印度廠的進口熱軋原料關稅從5%驟升至10%…。

南海仲裁判決可謂是國際政治與法律事件,背後肯定包括一些政治外交之操作,甚至國際資源之爭奪,或與地緣軍事策略有關。台塑越南鋼廠、中鋼印度投資項目都是個別事件,其中與文化、當地法律等因素有關,但也免不了涉入政治與外交問題。三個事件可以共同用來檢視新南向政策。

本文從南海仲裁等三事件,探討我國新南向政策的相關議題,並且進一步分析台灣的因應之道,或新南向政策應有的策略。由於台塑越鋼、中鋼印度投資等投資保護議題,都屬南海仲裁判決後,台灣政府必須共同因應之議題,因此,本文一併討論之。

值得關注的三件事

●南海仲裁後的中國走向

菲律賓南海中菲爭議域,基於「九段線」的海洋權益主張及近年的海洋執法和島礁開發活動已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為由,向國際海洋法法庭提出、再由時任庭長柳井俊二與菲律賓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附件七任命仲裁人並委請常設仲裁法院提供場地和秘書的臨時仲裁庭對中國提起的仲裁案。中國自2013年就正正式拒絕參與仲裁案,

南海仲裁在7月12日公佈後,中國的後續反應迅速取代仲裁本身成為外界關注焦點。其中包括:外長王毅斥責「這是包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向美國強調:中國維護自身權益與國際正義的意志堅定不移,不會屈從於任何壓力,無論這種壓力來自軍事行動、媒體攻勢或某些自封的法律機構,他並引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7月1日在中國共產黨95週年黨慶的發言,稱中國絕不會為了幾句好評,拿「核心利益」做交易。中國副外長劉振民更指控「仲裁庭法官是收菲律賓的錢辦事」,並希望菲律賓新政府能認知仲裁「是一張廢紙」。他還強調,「廢紙的裁決沒有人會執行」,若有任何一方嘗試按裁決執行,便會構成「新的不法行為」,中國政府會採取必要手段阻止。

中國在此次仲裁判決之前,民航機已能在南沙美濟礁與渚碧礁等兩人工島機場試飛成功,為設立南海防空識別區提供初步技術條件。而由於台灣方面對於南海的「十一段線」主權主張間接遭仲裁判定無效,以及仲裁認定太平島不具備《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的島嶼資格,致影響台灣的主權。

這次仲裁,中國可能將在爭議海域增加一些軍事控制,及其他活動。但是,相對的,中國也提出,願與「國際社會」合作維護南海國際航運通道的安全和暢通。中國主張南海的和平與穩定「由中國與東盟國家共同維護」,排除南海地區以外國家的參與。

●台塑越鋼事件的餘波

台塑越南鋼鐵廠經過近10年的規畫、興建,總投資金額高達台幣3400億,終於在最近準備要點火生產營運。但在點火前夕,台塑越鋼先被越南政府查稅,要求退還7000萬美元;接著在缺少證據的情況下,越南海域汙染導致魚群大量死亡、引發民眾憤怒一事,越南政府歸因台塑越鋼排放廢水不當,為此被罰款高達5億美元。

台塑不得不吞下這項鉅額罰款之苦果,原因是台塑集團總裁王文淵、副總裁王瑞華前往越南處理相關事項,人被越南政府扣住,如不賠出5億美元則恐怕無法離境、高爐點火亦遙遙無期,台塑不得不在點火前賠出5億美元。

台塑越鋼事件與最近幾年越南味丹所發生的事件相類似。2008年,越南味丹因污水倒入河水被越南政府大肆渲染,最後罰款126億越南盾作收。

最近,2016年3月間,台灣味王轉投資越南西貢味王爆食安事件,味精產品包材標示資訊違反越南行政處理法,遭罰約1.8億,加上罰款與查封產品,估損失近2億[1]

這些事件在在說明,台灣新政府在推行新南向政策時,台灣廠商不但需要遵守當地法令,許多台商在海外布局多多少少心存憿悻。此外,台商在海外的營運型態,與製造加工之關係最密切,不習慣與企業社會責任的相關成本。第三,根據所瞭解越南之風土民情,上述這些案例的罰款,其實多少與越南官員心態有關。一則越南官員認為,台灣這些成功廠商可擇適當時機重罰,以滿足「自卑式自大」的管理心態。

●中鋼印度投資難以為繼

中鋼到印度設廠同樣嚴重受挫,印度政府在中鋼設廠時,承諾中鋼要進口的熱軋原料關稅為5%。可是最近,印度政府推翻中鋼此項設廠前的協議,將原本承諾的5%關稅,驟升至10%。相較之下,日本、南韓等競爭國只要1%。在這種歧視性區別進口關稅稅率下,中鋼的印度廠應是難以為繼,中鋼已經有最壞打算。

印度是台灣新南向政策與南向政策最重要的區別。美國、日本近年來,根據印度的人口紅利,極力培養印度,準備作為對抗中國的最重要國家。台灣如果要參與印度的人口紅利,要深入瞭解印度的商業營運文化與法令。

印度一直以來,是全球電腦軟體的開發中心,有別與中國的硬體製造加工供應鏈。雖然全球對印度現任總理莫迪的寄望極深,但印度的種姓階級制度,對印度的發展產生相當程度的阻礙。加上,印度本身極度的貧富懸殊所帶來的社會問題,這些都是台灣新政府在發展新南向時,特別是印度必須深入研究的議題。

印度文化與華人文化交會於歷史以來的佛教,以及馬來西亞、新加坡等經濟體。若擬習於印度商業文化,台灣不妨加重馬來西亞、新加坡華印交會商業文化之研究。

南海仲裁後南海新情勢

台灣企業進行南向時,多數仍維持專注於製造加工供應鏈布局與營運活動,較少從事服務業、政治、社會等活動,或習於當地文化。且台商企業在進行南向投資時,亦鮮少以產業鏈的團結方式進行,一盤散沙對當地或當國較無力量討價還價。所以,當發生類似中鋼、台塑越鋼等重大罰款事件時,通常台商企業會不知所措,甚至彼此以相當負面的方式對應之。此外,由於這些重大罰款事件在某些程度上與政治相關,例如:台灣與印度、越南無外交關係,致台灣政府比較使不上力幫忙,或與對應國簽相關商業保障協定。

南海仲裁表面上,確與中、美及南海週邊國家間,彼此相爭南海天然資源、航空識別區、經濟海域的意涵。菲律賓在這次南海仲裁中,主要擬爭取菲律賓在南海經濟海域的權力,主要是天然資源,加上菲律賓的國防安全及其他需求。

長久以來,中國確實擁有11段線或9段線之U型南海主權。二次大戰以來,以美國為首,將韓國、日本、台灣、菲律賓視為圍堵中國的跳板。以此觀之,南海的11段或9段線所代表的U型海域,恰與這項跳板邊緣接鄰。所以,南海仲裁在某種意義上,是美國的跳板圍堵與中國突圍跳板圍堵的仲裁。菲律賓的勝出,中國強力對抗,不但爭的是天然資源,也相互在爭取國防與政治資源。

所以,形式上中國輸了這次南海仲裁,但卻加深了中國的危機意識。除了據理拒絕這次仲裁的合法性以外,加強中國在南海的黃頁島等填土建立人工島,民航機成功在南沙美濟礁與渚碧礁等兩人工島機場試飛的動機,俾引導中國發展南海航空識別區。

未來,在上述這些背景下,南海地區不至於產生軍事衝突,但是中、美兩國可能會透過外交手段、南海天然資源共享協商等方式,在面臨太平洋、印度洋的東協國家間,其中,主要包括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越南、泰國、緬甸、寮國、印度…的外交角力與天然資源共享協商。

進而言之,中國會以加強東協經濟共同體的團結運作為由,加速RCEP[2]的談判,強化RECP的機制運作。所以,中國與東協共同經濟體可以緊密結合,俾對抗美國的圍堵策略。

南海仲裁中國壓力升高

從上述的分析中可知,南海仲裁對台灣推動新南向政策最直接的影響是,面臨南海的東南亞國家,將至少會有一段期間,處在中美兩強國間的緊鑼密鼓外交角力,以及中國對RECP的緊密運作。此外,中國本來就在推動「一帶一路」計劃,一帶一路政策與RECP之間又具某種程度的關聯性,也與台灣的新南向政策具有某種程度的衝突性。

在南海仲裁之後,南海及臨南海諸國家將面臨,與中國相關的軍事、外交、RECP、一帶一路等策略運用與壓力。雖然台灣擁有南海的太平島,在目前兩岸關係與氣氛下,是否可以利用太平島作為棋子,爭取到與南海相關的資源,是新政府要努力的目標,但能得到多少?不無可疑。

台灣可以趁此南海仲裁後的外交角力與緊張氣氛,充分瞭解,並選擇規避這些外交、軍事、經濟結盟緊張氣氛外的經貿活動。

●充分瞭解東南亞、印度等新南向標的國家間,每一個國家的特色資源。台灣便可以根據這些資源,在新南向的這些國家進行一些對台灣有利的經貿活動。

●考慮如何不與中國一帶一路衝突,並可規避RECP的優勢下,台灣企業、產業可以在東南亞諸國、印度作進行一些經貿活動,對台灣企業、產業創造新資源。

●考慮在台灣透過金融市場,以鼓勵新南向政策為名義,設計並推動相關金融商品之設計、掛牌、籌資活動,以利新南向政策的推行。

如果新政府要落實新南向,讓企業願意前往投資、增加與強化雙方經貿關係,必須加強政府能與各國政府之關係,短期而言是幫企業爭取到更佳條件,而且一旦廠商出事,政府可代廠商出面與對方政府對口,協助廠商排除問題。

要達到這個目標,台灣對於新南向投資,應該選擇一個台灣的強項,以團結特定產業鏈的方式到當地投資,以創造當地產業發展為由,在東南亞國家普遍存在彈性人治色彩,這種產業鏈的團結方式投資可與對方談判,產生對台灣投資有利的結果。例如:台灣準備將電動汽車、電動摩托車的產業向東南亞國家發展。據此,台灣可以選擇相關優秀廠商,以團結準備到東南亞某國家投資,協助該國產業、經濟發展為名,從地方層級或直接與中央層級,談判雙贏的投資保護與台灣的團結式投資,準此才能在無外交條件下創造雙贏。

中長期而言,在短期雙贏發展下,據以與各國或東南亞共同體簽署必要的各項協議,從投資協定到租稅協定、爭取優惠關稅與投資保障等。企業在有政府這些倚靠、投資有法律保障下,將會有效增加追隨新南向政策的意願。

新南向對象國中,新加坡是東南亞、印度諸國的金融中心,且政府清廉、法律明確、法治落實的國家。此外,新加坡連結稅制的國際化程度在全球享有盛名,台灣可推動企業進行新南向時,可以以新加坡作為基地,進行延伸式發展。據此,台灣亦可以與新加坡的金融界具有更佳的關係。

新緊張帶來新機會

根據最近兩岸經濟現況分析,中國大陸最近經濟停滯不前,且有硬著陸的可能性。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引導企業將雞蛋分散於東南亞與印度,對台灣的企業/產業確實可收分散風險之效。目前,東南亞共同體經濟規模約2.6兆美元,加上印度的約2.2兆美元,確可作為台灣分散市場的標的。

南海仲裁判決,創造南海的新緊張,也提供台灣機會。只要台灣能夠掌握東南亞/印度各國的獨特商業文化,台商企業必須從中得到投資大陸得不到之獲利與資源。

台灣政府應引導台灣企業,以某產業或某特定產業方向(例如:電動摩托車),台灣政府以協助募集資金,將電動摩托車、充電站、電池交換站集合成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以如何在當地生產、製造、銷售,加上外銷潛力,致能有效提升當地國的產業與經濟。在這種條件下,台灣政府便可引導相關企業,與對方國家談判,至少取得投資保護及投資優惠之相關協議。

台灣金管會亦應趁此新南向政策之推動,開發一系列與新南向政策相關之金融商品,協助台灣企業投資東南亞與印度。

註:

(1)依據越南當地法令,西貢味王被罰款1.6億越盾(約新台幣23.2萬元),並須繳納2014年及2015年味精獲利共1,287.8億越盾(約新台幣1.87億元),遭查封味精原料、包材與成品總計為40億越盾(約新台幣580萬元),總計約1.93億元。

(2)RCEP是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的縮寫,即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RCEP由東盟十國發起,邀請中國、日本、南韓、澳大利亞、紐西蘭、印度共同參加(“10+6”),通過削減關稅及非關稅壁壘,建立16國統一市場的自由貿易協定。RCEP本是中國用來領導東協的共同協定,俾與以美國為首的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