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讀者投稿/王子文
【稅制分析】稅收超徵,政府會賺錢?財政部公布於(112)年累計前10月稅收達全年預算數98.4%,全年稅收「超徵」上看3700億元,官員笑呵呵,人民苦哈哈!
綜所稅、營所稅、遺產稅增幅前3名,其中家電、汽機車、罐裝飲料課徵高額貨物稅更為人詬病,民眾也希望把基本生活費扣除額提高,綜所稅的免稅額、扣除額等也應按現行的物價指數調整。台灣稅收負擔率,受薪階級高達7成,企業只負擔3成,甚至有稅務員用想像來課稅,學者強調應改革稅制。
明明不景氣,稅收又創新高?2020年亞太地區薪資排名,台灣薪資已居亞太地區末段班,更落後越南。依財政部資料,2023年累計1至10月進、出口分別較上年同期衰退19.0%及12.9%,我國最大的貿易順差出口地區大陸和香港,更是呈現連續15個月的下跌,主要出口業電子零組件連續12個月以來負成長, 2023年的進出口衰稅遠甚於亞洲日、韓、星、香港與大陸(詳附件),羊毛出在羊身上,高額的稅收超徵從何而來?
日前財政部在立院財政委員會說超徵優先用於還債,但是立委預算審查時要求50%用於還債,財政部不同意,立委再降為30%,財政部不同意,最後列主決議通過超徵5%用於還債!?顯然與財政部長說超徵優先用於還債不符,且國庫署長蕭家旗刻意曲解公共債務法還債的規定,立委批「雞同鴨講,這是兩件事!」於今財政部長莊翠雲又錯誤引用,稱11月又再還債150億元,一則呼巄人民,二則違法!
根據《預算法》第13條,政府歲入與歲出、債務之舉借與償還,均應編入預算。財政部是人民的公僕,如果部長可以自行決定還國債或減少舉債,而沒有正式編入年度預算中經立法院審查,豈不成為獨裁的漏洞?
《預算法》第59條:「超收應一律解庫,不得逕行坐抵或挪移墊用。」第25條規定,應返還人民。國家稅收運用也應經國會同意,不是財政部長決定。然而台灣自2017年至2019年各超徵8、9百億,2021年和2022年更超徵4、5千億,錢用去哪裡財政部從未給人民交代,變成執政黑金庫。甚至國債鐘從2016年5兆4687億到2023年5兆9288億,不減反增,行政院8月25日通過明年度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查,在新一年度預算案中,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累積上看6.6兆元,更創下台灣有史以來債務未償餘額新紀錄!
據法務部統計,稅收大超徵的幾年,全國欠稅欠費被強制執行的案件也同步大幅成長,從2014年477萬件,2020年達到1431萬件,強制執行瘋狂追績效,青年青貧,日前逾5萬人因還不出學貸遭強制執行,政府不是應該要照顧人民嗎?
近年政府把超徵金額用於補貼國營機構經營不善的缺口,也都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還有特別預算,扁政府時期7800億,馬英九8200億,近8年來竟高達2兆4966億,各是扁馬時期的3倍,財政紀律加速敗壞。
學者及立委均指出,財政紀律是精準估計歲入歲出,稅收超徵並不表示國家賺錢,而是預測失準,代表預測方法錯誤,是行政疏漏,甚至是財政與政治的警訊,影響國家發展,衍生國安問題。
與其狂撒幣、亂補助,還不如健全稅制、維護財政紀律,讓產業復甦,人民均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