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仁順:「為花蓮市民請命,不要讓花蓮市民的先祖死不得其所」

東部新聞中心/花蓮記者/緗螢

【東部新聞/花蓮訊】胡仁順「為花蓮市民請命,請縣府苦花蓮市民所苦、不要讓花蓮市民的先祖死不得其所,死無安息之地。」大選戰火已燃,要求公務員嚴守行政中立

 

11/14日上午花蓮縣議會縣政總質詢,由胡仁順議員上場,胡議員對佐倉公墓公園化的前世今生與發展歷程及脈絡完全瞭若指掌,足見有備而來。

 

胡仁順表示,佐倉公墓為花蓮市早期唯一可供市民安葬之墓地,為了有利於都市發展,花蓮縣政府在民國77年花蓮都市計畫的第一次通盤檢討,將佐倉公墓由墳墓用地變更為公園用地(自此花蓮市再無殯葬用地),歷經民國91年和107年兩次通盤檢討後仍維持為公園用地。

自民國77年到112年,歷經了35年,佐倉公墓仍有BC區尚未遷葬完成,遷葬速度如同龜速。公墓周邊私人墳墓的亂象亟需解決。

 

胡仁順議員質詢徐縣長,目前的佐倉運動公園的現況,但縣長並沒有具體回答問題核心。民政處長對於非口袋裡的預備執行計畫也一知半解。

 

胡仁順補充表示,107 年教育部體育署前瞻計畫 600 萬元鋪設 16000 平方公尺的多功能運動草皮。109 年獲「花東基金鄉鎮提案」1000 萬元,進行道路拓寬、路燈、排水溝等,便利民眾往來。110 年獲「花東基金鄉鎮提案」1222 萬元,進行全區安奉及路邊停車場及跑步道建設。安奉作業已於 111 3 月完成,其他基礎建設則於 1118月完成。截至目前BC區尚有公、私募39筆土地,總面積近23公頃、墓數總數高達1502座,以公墓為例花蓮市公所這幾年積極處理,私人墓地權責屬花蓮縣政府,我想即便公所經歷多年的時間,清查、查報給花蓮縣政府,縣府置之不理。

 

胡仁順詢問縣長,由陳清水前縣長發起、已故田智宣市長、魏嘉賢前市長接續在這10年共同努力,完成目前A區樣貌,如按照此進度還需要多久才能完成?

徐縣長指出這個業務是由鄉政市公所負責,徐縣長的回答,此運動公園顯然不在縣府的未來建設發展的規劃範圍,毫無關心,甩鍋花蓮市公所。

 

胡議員拿出數據說明,過去幾年間慘遭到審計部多次糾正,您如果不清楚請回去翻翻審計部的糾正內容。簡單來說花蓮縣政府就是長期漠視、置之不理才多次遭到審計部糾正。遷葬緩慢的原因是花蓮市公所無力負擔高達2億的遷葬查估補償金,又無法獲得上級協助。花蓮市無「殯葬用地」可供興建納骨設施,以遷葬晉塔優惠方式提高家屬意願,花蓮市地狹人稠難以覓得符合「殯葬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用地。遷葬費用高,花蓮市民只能安奉在吉安、新城鄰近鄉鎮或其他私人塔位,其金額每個動輒數萬元,家屬無力負擔,導致意願不高。

 

胡議員提出解決建議具體措施,1.遷葬補償金、遷葬晉塔優惠、遷葬救濟金。2.花蓮縣政府不做,全國各縣市政府早就都在做,而且已經是現在進行式了。3.許多縣市早已訂定相關辦法,包括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及晉塔補償。

 

胡議員說明多項可行措施:1.花蓮市人口為全縣最高,但花蓮市卻是全縣13鄉鎮市唯二無公立納骨設施的行政區,花蓮市民往生後安奉其他鄉鎮要被收取倍數的規費,請花蓮縣政府苦民所苦,解決花蓮市民的痛。2.請縣府依協助吉安鄉東昌公墓遷葬方式協助花蓮市公墓遷葬。3.善用「龍巖蓮園生命紀念館大愛區」的塔位。4.依「殯葬管理條例」第3條規定,處理私墓的權責在縣府,縣府除了依法處理外,尚可以縣府的高度訂定遷葬優惠辦法,以增加民眾主動遷葬的意願,以殯葬園區內的塔位優惠花蓮市民。

 

嚴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

全國總統立委大選以如火如展開,胡仁順議員要求謹守「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請問在場的縣府一級主管,可以做到行政中立的局處請舉手,花蓮縣政府各局處首長第一時間都舉手表達支持和奉行法令。

 

胡仁順強調,明年113日,將舉行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委選舉,隨著選舉腳步逼近,競爭更加激烈,有關縣府暨所屬各機關、附屬單位、捐助團體,是否嚴守中立原則,保持選舉公平性,備受各界矚目。

縣府行政動員的案例面面觀(至總部排班、利用縣府預算為候選人舉辦活動、動用行政權要求民間企業或團體掃街、發文宣、動員造勢活動、選前之夜)

在議事殿堂要求各局處首長,嚴守行政中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