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議場秩序爭議餘波盪漾,花蓮縣議會有必要提出說明,以正視聽

東部新聞中心/花蓮記者/緗螢

【東部新聞/花蓮訊】花蓮縣議會11/7日上午於本會三樓大會議室召開「議場秩序爭議說明記者會」,針對第20屆第二次定期大會一讀會的議場秩序爭議,後續引發國民黨團、國民黨花蓮縣黨部、議員個人臉書紛紛圍勦花蓮縣議會,其攻擊和謾罵,以及錯誤法理連結,造成社會大眾的錯解,已嚴重傷害本會名聲及形象,本會秘書長陳德惠、議事組主任潭進成、法制室主任余玉琳及議會主管,親上記者會對外進行聲明。

記者會中秘書長與相關組室,分別對所屬的職掌專業業務,以及外界的誤解和疑點一一做出說明,記者會中也播放了所有爭議事件的相關影片,並接受媒體提問,也出示了兩本黃、白皮書,指出錯誤百出的地方。

陳德惠秘書長表示,此爭議事件嚴重影響花蓮縣議會的形象,甚至認為議會人員不專業。笛布斯.顗賚議員對外所發表的資料,都是在本會議場內的行為,嚴重損及本會形象,紀律委員會基於議會內部和諧,所以才希望笛布斯議員以會場外有損議會形象的言詞道歉,如果笛布斯議員堅持要以議場內的行為作為懲處的依據,紀律委員會將採取相應的處置方式。

議事組主任潭進成表示,縣政府提112年第一次追加減預算是在第4次臨時會提出,縣政府共提了29案,其中追加預算案為財政類案號2,縣政府各局處在112年第一次追加預算案總共提了76項的追加,這是一件提案,只能針對整體、整本預算及提案審議,不能單獨或分別分項提出先行審查。縣府所送的追加預算白皮書與黃皮書錯誤百出,經程序委員一致同意,議長裁示不排入議案審查,請縣府修正後再送議會審議,完全符合程序委員會權責。相信笛布斯議員也曾擔任了多年的程序委員,應該了解程序委員會的審議模式。

其中內容錯置、預算數字不符、摘要內容重複不清楚等等…都是屬於手續程序上的不完備,當然決議請縣政府修正後再送議會審查。其他縣市議會的程序會退回縣市政府提案,比比皆是、屢見不鮮。

法制室主任余玉琳表示,依地方制度法第48條規定,縣府官員才是議員質詢對象,本會行政人員並非被質詢對象,法制主任既然依議長指示上台回答法令問題,應該讓其完整陳述法律意見,但本人才開始要講,笛布斯議員就開始大聲斥責,並且持續阻止我發言,而笛布斯議員開罵的內容跟法制主任根本不相關,直接把我當成質詢對象,經議長當場制止,仍然故我,嚴重破壞議事秩序。

余主任強調,就算貴為五屆議員,不知道議會行政人員沒有被質詢的義務,也要知道,議員提出質詢,必須與被質詢者之職掌有關,難道笛布斯議員在花蓮縣議會這麼久了,都不知道本會預算的協助初審業務,向來是議事組的業務,質詢法制室主任根本就是違反規定。若是要徵詢法律意見,應讓法制主任完整陳述,而非用不斷干擾之質詢方式。主席制止笛布斯議員發言不僅為維護本會的尊嚴,也是維護公務員基本的尊嚴。

余主任在會後接受媒體訪問時,數度哽咽地闡述她所受的霸凌,是擔任公務員以來從未受過的委屈,也喪失了公務人員最基本的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