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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觀察員/陳鑫】日前,前教育部長吳清基被高教公會指控,退休後,長期擔任17所大學的門神,並兼任上市公司台塑獨立董事,十年坐領高薪近3400萬元。
吳清基充當教育門神的頭銜,除了掛名學校董事、顧問、講座教授之外,令人驚奇的是,台塑竟然延攬吳清基擔任獨立董事。眾所皆知,要擔任上市櫃公司獨董,必須是具備產業專業,或財務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及經歷,不然就必須具備相關法律知識的人。試問,吳清基是否有符合以上的資歷?唯一可以解釋的,就是教育界人士質疑的,台塑是以聘請他擔任獨董,坐領台塑公司高薪,而実際任務卻是,必要時為台塑集團的長庚大學護航,亦即,他拿台塑公司的錢,卻充當長庚大學的門神。
根據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二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之獨立董事,應取得下列專業資格條件之一,並具備5年以上工作經驗:一、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相關科系之公私立大專院校講師以上。二、法官、檢察官、律師、會計師或其他與公司業務所需之國家考試及格領有證書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三、具有商務、法務、財務、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需工作經驗。
顯然,出身教育,從事教育一生的吳清基,無論是其學歷及經歷,與商務、法務、財務、會計均沾不上邊,也從無與塑化業務相關的工作經驗。
因此,台塑延攬吳清基長期擔任獨立董事,其任用資格顯然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