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壯農持續營農及因應產業實務需求,修正專案農貸規定

新聞中心/陳美華

【綜合報導】農業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基礎,為提高壯年農民持續從農意願及協助產業轉型升級,挹注農漁業者營農所需資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辦法等規定,釋出多項利多,自110年8月1日生效適用。主要修正內容包含提供壯年農民較優惠之貸款條件、提高畜牧產業之貸款額度、增列通過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之農民及農企業為貸款對象等,修法受益對象至少2千人以上。農委會盼此次法規修正,能鼓勵農民持續投入農業經營、提升農業競爭力及提供農漁業者更符合經營需求之貸款條件。

 

農委會農金局表示,此次修正專案農貸規定,包含放寬貸款對象、調降利率、提高額度規定,重點說明如下:

一、提供壯年農民優惠貸款,提高持續從農意願
「青年從農創業貸款」修正名稱為「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增列年齡逾45歲至55歲以下且申貸前3年均有農業生產事實,並符合特定條件之壯年農民為貸款對象,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5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為100萬元(得循環動用),貸款利率目前為0.79%,較多數專案農貸之1.04%優惠。

 

二、提高畜牧產業貸款額度,因應產業實務需求
「提升畜禽產業經營貸款」之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改善草食家畜經營類、提升養豬經營類及提升家禽產業經營類貸款,由2,000萬元調高為4,000萬元,週轉金由500萬元調高為1,000萬元;禽畜糞堆肥場之畜牧污染防治類貸款,由1,000萬元調高為2,000萬元;提升畜禽肉品生產經營類貸款,由3,000萬元調高為4,000萬元;雞蛋友善生產系統類貸款,由3,000萬元調高為5,000萬元。

 

三、增列通過產銷履歷驗證者為貸款對象,加速推動農產品溯源政策

(一) 「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增列通過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之農民或農民團體為貸款對象,並增訂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1,100萬元,其中資本支出最高為800萬元,週轉金最高為300萬元。

(二)「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產銷經營及研發創新貸款」:增列通過產銷履歷農產品驗證之農民組織及農企業為貸款對象,產銷經營計畫免專案核准,由貸款經辦機構逕予審核,以簡化申貸程序。依現行規定,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5,000萬元,其中週轉金最高為1,000萬元(有契作關係者最高為2,000萬元)。

 

農金局進一步說明,為鼓勵優秀人才投入農業工作及落實照顧農漁民之政策,政府長期推動專案農貸,以金融支持農業永續發展,自推動以來,已協助125萬戶農漁業者取得營農所需資金,未來將依循產業政策發展方向及實務需要,持續滾動式檢討專案農貸規定,並透過農業金融部門,提供高效率的農貸服務及融資輔導。有資金需求之農漁業者,可就近向當地農漁會信用部或全國農業金庫提出申請,如有相關貸款疑義,歡迎電洽以下服務專線:全國農業金庫:0972-590-951、農業信用保證基金:0963-619-301、農委會農業金融局:0933-2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