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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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訊】臺灣期貨交易所於11078日調高長榮期貨契約(CZF)長榮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2倍,本次調高係長榮(股票代號:2603)經證交所11076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本次為近30個營業日內2次公布,處置期間為11077日至110720),期交所依規定調高長榮期貨契約(CZF)、長榮選擇權契約(CZO)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1078(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等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10720日該等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本次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如下:

單位:比例(%)

CZF
(長榮期貨)

調整後保證金適用比例

調整前保證金適用比例

原始
保證金

維持
保證金

結算
保證金

原始
保證金

維持
保證金

結算
保證金

保證金

40.50%

31.05%

30.00%

20.25%

15.53%

15.00%

單位:比例(%)

CZO
(長榮選擇權)

調整後保證金適用比例

調整前保證金適用比例

原始
保證金

維持
保證金

結算
保證金

原始
保證金

維持
保證金

結算
保證金

風險保證金
(A)

40.50%

31.05%

30.00%

20.25%

15.53%

15.00%

風險保證金
最低值(B)

20.250%

15.525%

15.000%

10.125%

7.765%

7.500%

上揭股票選擇權契約之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之原始、維持、結算保證金調整前後適用比例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