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耘有機 十年有成 臺中區農業改良場有機栽培場域取得有機農產品驗證

【臺中訊】農委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自民國99年起於場內設置1公頃有機栽培試驗田,進行有機作物生產資材開發及栽培。今(109)年4月向「和諧有機農業基金會」提出有機農產品驗證申請,於日前取得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轉型期),並順利於10月19日接獲證書。臺中場表示,通過驗證將對該場輔導與研究有機農業增添更多助力。

臺中場表示,該有機栽培試驗場域內設有設施蔬菜、露天蔬菜、水稻、雜糧、果樹及水域生態區,作物肥培管理以有機質肥料或應用微生物菌種,進行農業生產剩餘物循環再利用;對於病蟲害的防治則採黃色黏板、免登記植物保護資材及本場開發的微生物製劑等。數年來該場辦理技術移轉授權業者的多種微生物肥料、農業資材分解菌種及生物農藥等,均在該場域得到優異的驗證。試驗田多採草生栽培,10餘年對土壤壓實度的降低及維護生物多樣性亦顯成效。友善的栽培環境更吸引多種鳥類棲息,不僅成為紅冠水雞及二級保育鳥類的彩鷸樂園,也成為大捲尾及紅尾伯勞等蟲食性鳥類流連覓食的場域。

臺中場長李紅曦進一步說明,近年公布施行之「有機農業促進法」及「有機農產品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契約應記載事項」規範,使政府機關亦可成為農產品經營者。有鑑於該場同仁熟稔作物有機栽培技術,並具備生物資材應用及農業生產剩餘物循環再利用的專業,為展現該場十年的研發成果,乃向「和諧有機農業基金會」提出申請,並順利於9月30日獲得證書。李紅曦表示,值此取得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之際,期許該場域成為推動中臺灣有機農業發展的重要基地,以打造更優質的農業生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