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證金調整

【臺北訊】臺灣期貨交易所將於109年3月20日調高為升期貨契約(ODF)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為現行所屬級距適用比例之1.5倍,本次調高係為升(股票代號:2231)經證交所於109年3月18日公布為處置有價證券(處置期間為109年3月19日至109年4月1日),期交所依規定調高為升期貨契約(ODF)契約所有月份保證金適用比例,自109年3月20日(證券市場處置生效日次一營業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並於證券市場處置期間結束後,於109年4月1日該契約交易時段結束後恢復為調整前之保證金,參照證券市場處置措施,調整期間如遇休市、有價證券停止買賣、全日暫停交易,則恢復日順延執行。

本次保證金調整情形列表如下:單位:比例(%)

ODF
(為升期貨)

調整後保證金適用比例

調整前保證金適用比例

原始
保證金

維持
保證金

結算
保證金

原始
保證金

維持
保證金

結算
保證金

保證金

24.30%

18.63%

18.00%

16.20%

12.42%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