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高市環保局今(25日)上午9時50分接獲民眾陳情杉林區內寮溪上游有污染情事,稽查人員於10時25分迅速到達現場,且發現有河段呈綠色污染,經查發現行為人上午9時於內寮溪清洗裝有集魚粉及芒硝等物質之容器,導致原本世外桃源地區,河川顏色竟變成綠色,造成污染。
因杉林區內寮溪位於高屏溪上游,屬水污染管制區,該行為已違反水污法第30條裁處,將可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現場亦採集水樣分析,待水質分析報告後,續依水污法相關規定進行裁處。
環保局表示,該局平時除針對較高污染事業加強稽查之外,對於偏遠山區也都有安排稽查人員進行巡查,本次接獲陳情後迅速到達現場,立即查獲河川污染行為。
因杉林區內寮溪屬高屏溪上游水污染管制區,長年水質良好、山明水秀,而行為人使用集魚粉及芒硝作為魚飼料後,將洗滌容器廢水排入河川導致變成翡翠綠,造成明顯污染。
環保局呼籲非法業者勿以身試法,尤其位於水源管制區內任何使用農藥、化肥或棄置污染物、飼養家禽等足使水污染行為,皆觸犯水污法30條,若經查獲違規排放行為將依法裁罰。環保局將不辭辛勞,持續針對較偏遠之水污染管制區加強巡查,以確保人煙罕至之地區河川水質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