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推動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修法,除新鋪路面全面禁挖1年外,並新增多項措施及搭配創新E化管理,新條例於市議會上個會期通過後,經行政院核定後於108年8月22日正式公布實施。為讓各界更熟悉新法令規定,市府工務局與建築師公會、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及民生五大管線業者在9月17日於鳳山婦幼青年活動中心辦理「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管線聯挖制度及違章建築物執行要點修法重點」專題報告及座談會,加強宣導。
工務局吳明昌局長會中致詞表示,工務局為市府道路及建築的主管機關,今年推行相當多的行政革新措施,除3月建管處推動建照申辦及開工申報至少可縮短100天的新行政流程外,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亦推動修法,道路禁挖時間由半年延長至1年,並要求新建案民生管線聯合挖掘在施工前應有整合機制,管線單位較大範圍挖掘案件更應於前年度十二月申報,以減少道路重複挖掘;新條例亦增加成立道路挖掘管理基金,並得要求管線單位以繳交修復費方式由工務局代辦路面修復,確保道路施工品質,營造永續安全交通環境。另外,也放寬高市違建處理標準,在不影響公共安全情況下,車道頂蓋、頂樓鐵皮屋將解套。
工務局進一步表示,本次「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修法新增多項管制措施,並全面實施施工管理E化,強制要求管線施工單位必須於施工現場架設攝影機全程錄影,施工畫面即時回傳監控中心,影像紀錄並至少保存180天以上。另對於施工過程之管理,全國首創以自行開發之APP要求施工單位必需以人員認證QRcode結合攝影機QRcode及路證QRcode,依每日工程動態即時通報,各階段控管檢驗停留點紀錄需拍照上傳系統通報。另外,高雄市從101年起就已經全國首創推行新建物管線埋設聯挖,後續改進管挖系統,105年度更採用路證線上申請管控建案,並介接建管系統資料,落實聯挖整合,本次修法更將新建房屋之臨時性水、電管線,或永久性管線之道路挖掘申請應召開聯合挖掘協調整合會議等規定正式入法,因此,透過專題報告讓建商及各管線單位於最短時間內了解新條例管制規定。
另外,近年極端氣候明顯,過去民眾常在透天厝頂樓加裝鐵棚以隔熱,曬衣服、棉被也不擔心會被突如其來的大雨淋溼,但這樣的鐵棚仍然屬於違章建築,依法都應該要拆除。為了順應民眾需求,工務局也修改違章建築處理要點,包括透天厝頂樓的鐵棚、車道進出口的頂棚等,只要未經其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妨礙消防安全或公共交通,只需要拍照建檔列管即可,不會被列為拆除對象,而民眾也可以考慮搭建太陽光電,不僅同樣具有隔熱、防水的效果,還能發電賺綠金。本次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及違建查報新規定透過面對面座談,讓各界更了解工務局新管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