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颱風來襲,期交所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順延至10月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

【臺北訊】因米塔颱風來襲,期交所原定108年9月30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起實施各選擇權契約賣出買權及賣權混合部位風險保證金(C值),順延至10月1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