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逾期未繳應如何繳納?

【澎湖訊】納稅人未於限繳期限內繳納108年房屋稅者,即無法利用便利商店、自動櫃員機、信用卡等繳納方式,必須持繳款書至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農漁會繳納(郵局除外),同時因逾期繳納,每逾2日將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可達15%。

  建議民眾可以申請長期約定轉帳納稅,免去因工作忙碌、遷居等原因,忘記或遲延繳納稅款,各稅開徵前會寄發轉帳預留存款通知書,稅款亦於繳納期限最後一日轉帳扣款,免除民眾至銀行排隊等候之苦,節省寶貴時間及人力也不必擔心逾期受罰,辦理一次手續終身享受方便,請民眾多加利用。

  民眾如尚有其他疑問,可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