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訊】「落實節電,不分?我祂!」 臺東縣府為持續推動「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除鼓勵所屬機關、學校及服務業汰換老舊耗能設備外,並根據台東地區獨特在地文化,特訂定「部落集會所(點)/寺廟教堂照明設備汰換補助計畫」,期透過宗教場域示範影響信眾,進而帶動信眾居家節電,落實節電政策,歡迎符合申請條件之相關單位把握機會踴躍申請。
縣府財經處表示,本次補助品項申請資格與條件分別為「LED 燈管之照明具: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 lm/W以上,每具補助新臺幣1,000元為上限;每案以40具為限。」、「1W以上30W以下 LED 燈泡: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 lm/W以上,每顆補助新臺200元為上限;每案以50顆為限。」、「30W以上 LED 燈泡: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 lm/W以上,每顆補助新臺1,000元為上限;每案以40顆為限。」、「LED神明燈泡: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需取得商品安全標章,每顆補助新臺幣100元為上限;每案以50顆為限。」及「LED 投射照明燈:汰舊換新後之照明燈具,發光效率應達100 lm/W以上,每顆補助新臺7,000元為上限;每案以10顆為限」。
縣府財經處強調,本計畫補助預算總金額為3,021,606元,於申請期間屆滿前,如補助款用罄,本府得公告終止補助與提前截止申請補助,詳情請至縣府網站-公告訊息查詢或洽本府財經處工商管理科089-3307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