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訊】高雄市第二屆優良民營停車場評選活動開始受理報名囉~~凡符合參選條件者,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以郵寄或親送向交通局停車工程科報名,各獎項獲獎者除可獲得5,000至100,000元不等的獎金,對於獲獎的優良業者109年度申請新設平面停車場時可以簡化辦證流程直接進入第二階段審查。
交通局長鄭永祥表示,為結合民間力量共創優質停車環境,自去年起每年辦理高雄市優良民營停車場評選活動,以實質獎勵方式,使高雄市民營停車場業者除追求營收利益外,更加自發性積極提升停車場服務及環境。
交通局說,於活動報名截止時,參選的停車場已經營屆滿一年,且108年將持續經營者,始具有參選資格(即停車場登記證所載有效期限須含括107年8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倘停車場登記證有辦理變更事宜,惟前後各證有效期限合計含括該期間者亦可,但須同一經營主體)。
為求公平,平面停車場依格位數多寡分成兩組,另外還有立體停車場組,將依智慧化程度、優良措施、硬體設施與配置、場內週邊環境(含綠美化)及整潔度、營業時間與費率合理性、照明及安全監視錄影系統、顧客服務及滿意度等評選標準,於各組別皆取前3名依序頒發特優獎、優等獎、甲等獎,並可再擇優頒發優良獎。
各獎項獲獎者除可獲得5,000至100,000元不等之獎金,亦於今年度新增特別獎勵:獲平面A組、平面B組特優獎、優等獎之業者,於109年度所提出申請新設登記的平面停車場,分別給予前20場、前5場可直接進入第二階段審查,簡化申辦停車場登記證流程。
交通局呼籲領有高雄市停車場登記證之民營停車場業者,凡符合上述條件者,請踴躍精選優質停車場自即日起至108年7月31日止報名參選。報名表及相關文件可上市府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kcg.gov.tw/Default.aspx)、交通局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s://www.tbkc.gov.tw)下載,亦可至交通局索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