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訊】108年房屋稅開徵期間至5月31日止,尚未繳納的民眾,請把握時間依限繳納,您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除外)、便利商店(2萬元以下)繳納,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自動櫃員機及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納稅款,更可透過行動裝置APP掃描稅單上專屬QR-Code,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進行繳稅。
貼心提醒您,如您已辦理約定轉帳代繳稅款,請務必於5月31日24時前預留存款,以便金融機構扣款,扣款完成後本局預計於6月中旬寄發轉帳繳納證明。
民眾如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251、22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