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訊】酒後駕車經常衍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人民生命財產之重大損失,本次《新制》重點包括:
- 酒駕初犯罰鍰,汽機車有別。
- 酒駕、拒檢(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
- 同車乘客連坐處罰。
- 慢車酒駕、拒檢(測)也加重處罰。
- 酒駕累犯或拒檢(測),肇事致人重傷死亡沒入車輛。
酒駕行為經常與飲宴活動有關,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建立「指定駕駛」的觀念,事先約定一人駕車不喝酒,不僅其餘同車親友可以盡興,人身安全也更有保障;此外,亦可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往返。而酒店、飯店、餐廳、KTV……等供應酒類飲宴場所,業者應主動協助「代叫計程車」或「代客駕車」的服務,尤其建議代客泊(停)車人員,要避免直接將車輛鑰匙交還酒醉顧客,並積極勸導及協助安排上述代駕服務,不可任其酒駕上路,假如顧客仍執意酒後駕車,應立即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為宣示「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並呼應政府修法「酒駕罰很大,拒測罰更重」政策,嘉義縣警察局於7月1日起將加強攔查執法,一旦發現駕駛人有酒味酒容,必定依法酒測,超標究辦,絕不寬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