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訊】鑒於酒後駕車為社會最困擾的問題之一,易造成多數個家庭的不幸,酒駕新制自108年7月1日起上路,不僅嚴懲喝酒開車駕駛人,及罰鍰逐次累加無上限外,且同車乘客亦負起連帶責任,另酒駕拒檢拒測更加重第1次18萬元,並採逐次累加方式罰鍰。
基隆市警察局第四分局自7月1日起,除持續加強交通安全宣導工作外,針對轄內易發生酒後駕車違規、肇事熱點、聯道道路(橋梁)等,加強規劃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藉由提高執法強度及密度,杜絕民眾僥倖違規心理,統計7月1日起共計舉發酒後駕車(移送公共危險)3件、拒測1件。
警方呼籲酒駕新制於7月1日實施,酒後駕車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者提高罰則為機車1.5萬至9萬元、汽車為3萬元至12萬元罰鍰,二犯不論輕重直接罰到法規上限逐次累加,提醒民眾勿心存僥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