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應本局勤業務需要,有關本局刑事組(隊)長、副隊長及分隊長等職務,經本局局長於本(108)年5月3日邀集2位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少年警察隊隊長及人事室業務主管等共同開會檢討。
案經與會人員就上開職務依職期、地區、經歷等遷調原則,及相關人員之品德操守、學識能力,通盤檢討適任人員,職務調整如下:
(計13員,應於108年5月6日到任)
(一)和美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嘉元調任少年警察隊第二組組長。
(二)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隊長唐國維調任和美分局偵查隊隊長。
(三)北斗分局偵查隊隊長林世行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科偵隊隊長。
(四)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隊長李旺興調任北斗分局偵查隊隊長。
(五)芳苑分局偵查隊隊長楊昭賢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隊長。
(六)和美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張嘉訓調任芳苑分局偵查隊隊長。
(七)少年警察隊第二組組長李啟明調任和美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
(八)彰化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蔡振輝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
(九)北斗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蔡志昌調任彰化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
(十)芳苑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傅清松調任北斗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
(十一)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林志明調任芳苑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
(十二)彰化分局偵查隊分隊長林恒生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
(十三)刑事警察大隊偵查員蕭啟洪調任彰化分局偵查隊分隊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