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截止日至4月30日止 請民眾記得在期限內繳清稅款

108年牌照稅已於4月1日開徵,納稅義務人如未收到繳款書或已遺失,無須再申請補發,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及密碼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直接線上查繳稅款或透過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如ibon等)查詢,列印繳納單,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者,可至全省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或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郵局除外)臨櫃繳納。

  因應行動支付時代來臨,納稅人亦可使用智慧型手機(如iOS、Android作業平台手機)下載繳稅APP(如台灣Pay、 ezPay簡單付及i繳費),在完成註冊手續後,民眾可運用該APP掃瞄繳款書上的QR CODE行動條碼,系統將連結財政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並自動帶出繳稅資料,檢核無誤後,選擇繳稅卡片(如金融卡、信用卡或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輸入密碼,即可完成繳稅。

  呼籲民眾注意稅單上的「限繳日期」,務必於期限內繳納稅捐,避免被加徵滯納金,如對稅捐有疑義,亦要儘快以電話連絡承辦人員(每份稅單上均有承辦人員的姓名及分機號碼)查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民眾若尚有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