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經濟部擴大節能補助項目,臺北市政府交通局針對用電地址位於臺北市之交通事業,能源補助項目擴大新增汰換有風管空氣調節機、T5照明燈具、LED燈泡、LED指示燈、室內停車非智慧照明及電冰箱等項目,交通局已配合修正「臺北市交通事業能源翻新補助要點」並自108年3月22日公告生效,歡迎本市交通服務業者把握時間踴躍申請。
交通局表示,配合經濟部為期3年(107至109年)之「縣市共推住商節電行動」,希透過補助臺北市交通服務業汰換老舊設備並替換高效率節能設備,達到打造節能減碳的辦公及營業場所之目的。去(107)年度辦理之「臺北市交通事業能源翻新補助計畫」,自107年7月6日起受理,累計汰換無風管空氣調節機47(台)、老舊燈具照明(T8/T9)140具及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5,315具,估算每年可達到節省67萬2,206度電之節電效果。
依交通局新公告修正之「臺北市交通事業能源翻新補助要點」,汰換無(有)風管空氣調節機每千瓦補助2,500元(每案以200千瓦為限)、老舊照明燈具每具最高補助750元、室內停車場(智慧)照明燈具每盞最高補助750元(每案以99萬元為上限)及電冰箱每台每公升補助10元,最高補助3,000元。
交通局提醒,108年3月22日已開始受理申請,凡符合資格之交通服務業者皆可檢具相關申請文件向交通局提出,相關申請資訊可至「臺北市政府智慧節電網」(http://energy-taipei.ftis.org.tw)補助獎勵專區下載申請文件。申請案件將依收件先後順序進行審查,並於審核通過撥款,倘申請補助金額逾所剩餘補助預算額度,則依所剩餘額度核定補助,並於補助預算額度用罄時,停止受理補助申請。歡迎本市交通服務業者踴躍提出申請,共同為臺北市的節能環境盡一份心力。
自行車禁行騎樓。
自行車超越行人前請說借過,再從左側緩慢通過並說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