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警察局表揚「為民服務優良員警」

嘉義縣翁縣長在公開場合期勉員工「共同解決人民生活的苦」,政治的本質就是運用權力調動整合資源來解決問題,讓我們的人民可以過得更好,警察局員警秉持縣長服務理念,積極走入社區,來服務人民,做民眾的「好夥伴」、「好厝邊」,全心協力解決人民的困難。

警察局利用局務會報,公開表揚為民服務績優的員警,計有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警員江承祥;水上分局水上派出所警員胡凱銘;中埔分局三和派出所警員周祐徹;竹崎分局偵查隊隊長林乙皓;民雄分局民雄派出所警員楊家毓等5件5人,優良事蹟摘述如下:

一、網拍達人加偵查隊長FB 直播交易盜伐木遭逮

嘉義縣警察局竹崎分局偵查隊隊長林乙皓於10月7日15時30分許,發現劉姓男子網拍直播交易盜伐木畫面,交易地點在竹崎鄉紫雲村(鹿滿派出所轄區),林員隨即報請分局長指揮偵查隊及鹿滿派出所員警前往查緝,遂在紫雲村查獲劉男持有台灣扁柏木4塊,總重量為13.55公斤,全案依違反森林法、竊盜罪偵辦。

據悉劉男平日經營網路直播購物平台,拍賣物品五花八門,以藝品類居多,本次播出購買台灣扁柏木的經過供網友觀看,適逢林員發現,立即向分局長報告,並率員前往查緝。

林員主動積極查獲績效,工作表現優良,足為同仁楷模。

二、持鐵橇破門北斗戰警逮獲兩毒蟲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北斗派出所警員江承祥接獲民眾報稱,轄內一處鐵皮屋出入人口複雜,案經警員江承祥、魏立旻2員實地蒐證後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10月10日6時30分許持搜索票前往執行搜索,因該處大門深鎖且無人應門,員警持鐵橇破門而入,赫然發現毒品通緝犯王○○、毒品嫌犯吳○○在屋內酣然大睡,經搜索查獲王○○持有第一級毒品海洛因0.27公克、注射針筒1支,吳○○持有毒品安非它命3小包(共3.3公克)、吸食器1組,王、吳2嫌自認住所位處偏僻便可躲避查緝,殊不知警方已掌握情資,進而逮捕王○○、吳○○等2人,全案依毒品通緝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

江員工作態度積極,維護社會治安,表現優良,足為同仁楷模。

三、10歲童離家200公里 警藉手機定位找回逃家童

本縣水上鄉轄民黃○偉於11月23日17時至水上分局水上聯合所報稱,其就讀國小的兒子黃○豪(下稱黃童)與同學蘇○容,當(23)日中午放學從住家離開後就未返家,內心焦急,請求警方協尋。警員許軒豪執行16-18時巡邏勤務得知後,立即與家屬調閱住家附近監視器,發現2男童往水上車站走去,再調閱站內監視器發現2童搭乘南下列車,協請鐵路警察透過遠端監視系統尋找,終在臺南車站發現2男童出站影像。

期間員警與家屬聯繫並告知案情進度,於22時30分黃童胞姊出示男童手機打卡位置至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尋,該22至24時值班警員胡凱銘認出打卡位置並非在臺南而是墾丁大街上某家超商後,立即聯絡該商家是否發現孩童在店內逗留,並電請恆春分局墾丁派出所員警協助。該2童經墾丁派出所員警帶回所內安置,黃童表示因功課有寫卻被老師罵,父親又要求其學游泳,因此,與同學搭乘南下列車來到墾丁大街散心,警方隨後通知家屬將2童帶回,結束一場驚魂記。胡員觀察細微,經由手機定位系統查出男童實際位置,即刻聯絡他轄派出所與商家協助尋獲,使事件圓滿落幕。

胡員工作認真機敏,表現優良,足為同仁楷模。

四、醫生娘遭詐熱心警攔阻成功獲感謝

被害人高○惠於臉書看到申請貸款訊息,於填完資料後,於10月9日14時46分許接獲自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張專員來電表示,將以Line電話聯繫高女,並以銀行年底作帳需要業績為詐騙事由,要求高女以宅配方式寄送2張金融提款卡到指定地點,並拍攝提款密碼給嫌犯。事後核准貸款金額日期前後不一,令高女起疑,高女遂於10月22日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掛失提款卡時,行員告訴高女帳號已被列警示帳號凍結,此時高女驚覺遭詐騙。

嘉義縣警察局中埔分局三和派出所警員周祐徹判斷高女疑被詐騙集團利用做人頭帳戶來洗錢,協助高女查詢相關資料,發現高女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確已被列警示戶,遂再協助掛失郵局提款卡,並確認郵局帳號尚未被凍結。查看高女列警示戶之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帳號紀錄,發現於21日共有11筆款項轉入提款之紀錄(非高女所為)。郵局帳號紀錄有一筆由戶名葉○媛臨櫃匯款新臺幣(以下同)27萬元,因非高女所識之人,周員立即查明該筆款項來源,發現民眾葉○媛於10月22日在南投縣竹山東埔蚋郵局匯款,爰通知葉女說明此事件。

民眾葉○○向周員表示近期接到自稱渠外甥電話稱,要購買法拍屋因缺資金需要大筆金錢,依照該嫌犯指示於22日將27萬元匯入被害高女郵局帳號,另1筆24萬則匯入中國信託銀行帳號,查證葉女確為被騙,周員請葉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並到附近派出所報案圈存中國信託銀行帳號,24萬款項成功攔阻到9萬元。高女於23日再將27萬元匯回葉女,成功協助葉女攔阻27萬元。

周員為民服務,積極阻詐,工作表現優良,足為同仁楷模。

五、運用科技辦案竊嫌無所遁形

嘉義縣警察局民雄分局民雄派出所警員楊家毓於108年3月3日受理盧姓民眾機車失竊案,楊員受理後立即調閱路口監視器,並在台1線福懋加油站(民雄站)監視器錄影畫面中發現竊嫌騎乘該失竊車輛,經查該竊嫌為轄區內慣竊許○○;3月11日13時30分許在許嫌住所附近尋獲該部失竊機車,並於14時39分許通知失主盧民到所領回。

許嫌另因通緝案於3月20日13時30分許遭該分局偵查隊查獲,楊員得知許嫌落網,遂於是日15時警訊許嫌,許嫌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嫌函送法辦。

楊員受理報案,積極調閱監視器並尋獲失車及查獲竊嫌到案,深獲民眾讚賞,有效提升警察辦案專業形象,深獲民眾讚揚,足為同仁表率、殊值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