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民眾不知搭建違章建築需申報繳納房屋稅,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而被補稅受罰。
本局提醒您,您所有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情形,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依規定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而發生漏稅者,依規定應補繳應納稅額,請勿掉以輕心。
民眾如對房屋之課徵有疑義者,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251、22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常有民眾不知搭建違章建築需申報繳納房屋稅,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而被補稅受罰。
本局提醒您,您所有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或移轉承典情形,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如未依規定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而發生漏稅者,依規定應補繳應納稅額,請勿掉以輕心。
民眾如對房屋之課徵有疑義者,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251、22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