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櫂豪關切農民國有耕租移轉問題?財政部立即修法解決

劉櫂豪委員於蘇貞昌院長上任後第一次立法院施政報告備詢時,特要求院長照顧農民關懷農民目前面臨的問題,尤其是世代耕租國有耕地的土地問題,希望蘇貞昌院長能夠重視並積極解決。財政部依照行政院的指示經與相關單位研議後,修正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第42點,解決耕租轉讓換約問題。

劉櫂豪指出,國有財產署辦理國有耕地出租作業,惟承租國有耕地的農民多為世代墾居而目前面臨老年後無人繼承耕租,農地即遭政府收回的困境,現行法規對於農民辛苦一輩子土地改良的付出,卻無更好的解決方式。劉櫂豪認為政府應該可以允許承租農戶在避免土地炒作的條件下,移轉承租權利,期能收回土地改良的付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針對劉櫂豪委員的建議,並經與內政部協商後,於3月27日修正國有耕地放租作業注意事項第42點規定,依耕放辦法第6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放租(即符合民國82年7月21日前已實際耕作之現耕人或繼受其耕作之現耕人),且屬不適用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之耕地租約,不限制承租人名義變更對象。

劉櫂豪指出,台東地區國有土地約佔全縣土地9成左右,依國有財產署統計台東大約有1萬個國有耕地承租戶,而其中有許多超過30年甚至50年世居墾植的農戶,但是因為子女及本身無法再繼續農作,若依現行法令,這些農戶過去投入改良的耕地一旦無法繼續,最後就只能回歸國有。劉櫂豪希望政府能夠照顧這些墾植一輩子的農民,行政院能積極回應,立即修正相關規定,非常值得肯定,未來仍希望政府能持續關心農民以及土地的問題,解決農民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