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櫂豪委員與陳明文委員針對城鄉發展失衡,偏鄉地區人口外流嚴重,為促使區域均衡並兼顧離鄉背井的鄉親有回饋鄉里的機制,爰參考日本故鄉稅精神及設計,特擬訂「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修正草案」,允許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在應納稅額百分之十範圍內,指定歸繳予特定地方自治團體,以助財政困難縣市謀求新機,紓解困境,亦不致造成中央財政總收入的太大衝擊。
劉櫂豪指出,台灣地區的城鄉差距問題越來越嚴重,人口都向都會區集中,資源及經濟活動也都向少數都會聚集,使得偏鄉人口流失、工商發展萎縮。而中央政府挹注資源建設地方,有礙於地方配合款機制,使得部分地方公共建設落後。為促使外流人口有回饋故鄉的機制,特參考日本故鄉稅機制,與陳明文委員合作研議「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修正草案」,允許所得稅納稅義務人在應納稅額百分之十範圍內,指定歸繳予特定地方自治團體,以協助財政困難縣市發展,促進區域均衡。
劉櫂豪說明,日本自2008年實行故鄉稅以來,深受民眾與地方政府支持,以2018年為例,當年度故鄉稅的金額已超過550億台幣;而各地方政府配合故鄉稅的回饋裡,達成產值185億台幣,而且也帶動了地方特產的產業發展,同時解決地方財困以及產業發展雙重受惠。因此劉櫂豪委員希望透過故鄉稅設計,讓外流、在外地打拼的鄉親,能夠關注地方的事務,並且以實際行動來幫助故鄉,解決財政困難,促進產業發展,最終達成城鄉共同均衡發展,提昇整體的競爭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