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本光電廠開發爭議 應撤銷標案、重新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台東縣政府「知本地區設置太陽能發電設備及教育示範專區」標案,未確實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引發卡大地布部落反彈,卡大地布部落族人今(3/21)赴行政院陳情抗議。立委陳瑩表示,應撤銷知本光電廠標案,重新踐行原住民族諮商同意。

知本光電廠案於2018年4月決標,台東縣府交付廠商開發面積約161公頃,預估投資金額高達數十億元,定於簽約後開始進行部落諮商同意,近期開發單位才緊鑼密鼓與部落踐行諮商。

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於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範圍內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等行為,皆應依照《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參與辦法》(以下簡稱《諮商同意辦法》)規定,與部落進行諮商並取得同意之後,才得以進行開發。《諮商同意辦法》自2016年公布至今,主管機關、縣市政府、開發單位都仍在摸索,如何依照規定尊重部落主權,取得部落同意而進行開發。

陳瑩表示,邵族傳統域領的孔雀園BOT案,卡大地布部落的知本光電廠案,都是因為開發單位忽視或漠視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滋生民怨而引發爭議,開發行為對部落所造成的影響與限制,開發單位未應善盡溝通且以敷衍心態踐行諮商,更遑論未來開發利益能與部落共享。

陳瑩認為,所有的開發行為應正視原住民族權利,開發計畫的起草、規劃、進行,應儘早與部落溝通,取得部落同意及參與,充分尊重部落,創造與原住民族共存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