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農作物災損申請期限將截止 呼籲受災農民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108年1~2月旱災、暖冬農業災情,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公告屏東縣為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公告品項為洋蔥及玉荷包荔枝,各公所受理期限至3月13日(三)止。

農業處黃國榮處長呼籲,縣內受災農民務必於期限截止前提出申請,避免錯過政府協助農民迅速復耕,以減輕農民經濟負擔的美意,受理期間,假日公所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也請農民多加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