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酒後駕車肇事案件層出不窮,引起社會輿論躂伐及民眾高度關注,已然形成一股「全民反酒駕」氛圍與共識。
鑑於本(108)年度轄內已發生2件酒駕自撞交通事故,分別造成駕駛和乘客各1人死亡,為宣示「酒駕零容忍」之決心,並呼應政府修法嚴懲酒駕政策,嘉義縣警察局於3月份全面展開取締酒駕交通大執法專案,將透過擴大防制宣導,配合強勢執法作為,鄭重向「害人毀家庭」的酒駕劣行宣戰。
在最近一個星期內,警方已強力取締酒駕51件,並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38人,當中不乏許多熟面孔。根據交通隊統計,自102年6月修法調降酒駕違規(法)標準值以來,縣內取締酒駕共計1萬1,021件,其中遭查獲兩次以上的酒駕累犯多達1,376人,最高紀錄者竟被查獲8次之多,可見酒駕再犯率確實居高不下。有鑑於此,政府已再次著手修法,研議提高酒駕肇事致人死傷及累犯(含拒測累犯)的罰款與刑責,「判更重,罰到痛」,以澈底杜絕酒駕當事人與同行酒友消極僥倖的心態,警方亦會持續落實執法,一旦發現駕駛人有酒味酒容,必定依法酒測,超標究辦,絕不寬貸。
另由於酒駕行為經常與飲宴活動有關,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建立「指定駕駛」的觀念,事先約定一人駕車不喝酒,不僅其餘同車親友可以盡興,人身安全也更有保障;此外,亦可選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往返。而酒店、飯店、餐廳、KTV……等供應酒類飲宴場所,業者應主動協助「代叫計程車」或「代客駕車」的服務,尤其建議代客泊(停)車人員,要避免直接將車輛鑰匙交還酒醉顧客,並積極勸導及協助安排上述代駕服務,不可任其酒駕上路,假如顧客仍執意酒後駕車,應立即通知警方到場處理。
在強勢執法的同時,嘉縣警方會逐一洽訪轄區供應酒類飲宴場所,並邀請業者簽立反酒駕協定,將防制觸角向上溯源,以建構更深入、更即時的預防性通報網絡,期使人人「,醉”不上道」,減少酒駕事故發生,共同營造更順暢安全的交通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