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將持續辦理牌照稅免稅清查工作

依據108年度使用牌照稅免稅清查作業計畫,本局每月均辦理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車輛清查工作,若已不符合免稅條件者,即通知取消免稅資格,並追補使用牌照稅。

  本局發現有部分因家有身心障礙者而申請核准免稅之車輛,後因身心障礙者往生、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被取消或車輛非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已不符合免稅優惠之規定,為維護租稅公平,防止逃漏,將持續展開清查,車主如有接獲前項補稅通知時,請儘速依規定繳清稅款。

  特別提醒經核准身心障礙免徵使用牌照稅之民眾,一遇身心障礙手冊到期,請儘速重新鑑定,如續符合免稅規定,請檢附重新鑑定之身心障礙手冊向本局申請繼續核准免稅,逾期未補件申請者,將自身心障礙手冊後續鑑定日到期翌日起恢復課稅。如果符合離島免稅要件(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者除外),可向本局申請為離島免稅車,事關您的權益,請儘速辦理。

  納稅義務人如仍有不明瞭之處,歡迎隨時撥打本局房屋稅科使用牌照稅承辦窗口洽詢,聯絡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