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108年美術家聯展作品徵選

文化局為培育縣民藝文創作能力及審美情操,並倡導文化均富理念,發掘及運用地方文化資源,以開創本縣美術創作領域,特辦理本活動,歡迎本縣籍藝術創作者,一起共襄盛舉,共同交流藝術創作成果。

參加對象為本縣籍藝術家或本縣藝文團體之創作,作品內容以兩年內創作為主,並能弘揚澎湖在地文化特色或具有創作性作品;習作、臨摩作品,及曾於本縣內個展或聯展作品請勿參加。參加方式可分為邀展及徵集,作品類型可分為國畫、書法、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應用美術、攝影及陶藝等9類(規格請參閱簡章),每人限參加一件(不分類),且組件作品以一組為限;收件時間於108年3月27日(三)至29日(五)下午5時止,送達收件地點(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或文馨畫廊收),逾時不予受理;郵寄以郵戳為憑並請包裝妥善,如寄送過程損毀須自行負責。

連續2年參加本展展出者,得以列入邀請展出,免經審查逕行展出;徵集者以公開徵集方式辦理,如為第一次送件者,本局外聘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展出,連續2年通過參展者得列入邀展對象;未通過審查者不予展出。展出時間於108年5月2日(四)至15日(三),於中興畫廊展出,作品並編入當年度本縣美術家聯展畫冊。

本簡章可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或表單下載http://www.phhcc.gov.tw運用,或洽詢本活動承辦人展演藝術科葉小姐,電話:926-1141#242。